泉叔好耐無嚟過將軍澳海濱。呢個周末泉叔難得唔洗返工,老婆返咗教會嘅老年聚會。老婆要帶敬拜,一早就返咗去準備。黃昏嗰陣,泉叔就自己一個偷偷地嚟咗呢個海旁。泉叔足足三年無嚟過,呢段魚鱗咁堆疊嘅紅磚路似乎成咗禁地。老婆唔准泉叔踏足呢個地方,話會睹物思人、觸景傷情。社署啲姑娘都叫泉叔唔好成日諗住呢個地方,當係戒煙戒酒咁戒甩呢種追討過去嘅方法。個癮太大最終只會賠上性命。
呢三年泉叔自覺老咗好多。身邊嘅嘢都衰老緊。一旦過咗某個年紀,回憶不過係飲咗一啖海水,鹹到標眼水。只係愈飲愈濃,愈嚟愈澀。最終好似一啖濃痰咁,哽喺喉嚨椗,唔上唔落。
「Ambrose喺天堂都唔想見到你一蹶不振啦。泉叔,你要move on。人生仲有好多精彩嘅嘢等緊你去發掘。」
泉叔嘖咗一聲。佢唔鍾意啲姑娘講兩句硬要夾雜幾個英文字。依家啲後生仔講嘢中英夾雜,兩頭唔到岸。
泉叔讀到小六就出嚟做嘢,供咗佢三個阿妹上大學。家族以前係漁民,泉叔細細個就跟老豆老母出海捕魚,自己年紀大咗,一個人凌晨出海好吃力,又唔想自己個仔接手家族事業,就毅然放棄咗盤生意。賣咗艘船同啲漁網,攞到啲錢俾Ambrose去吓交流團。
泉叔唔識英文,唯一識讀嘅英文字就係Ambrose呢個英文名。但阿仔唔鍾意泉叔叫佢英文名, 話泉叔讀得難聽。英文名係Ambrose讀嘅教會學校嘅神父幫佢改,意思係「不朽」。Ambrose問神父有咩係不朽。「上帝嘅愛、人嘅回憶。就好似一個人死咗之後,在世嘅人仲會記得死者。」Ambrose攞到人生第一個田徑獎牌後,同泉叔講,佢第日想做個出名嘅運動員,後人就會記得佢。泉叔話俾Ambrose知,唔洗一定做名人先被人記得嘅。「就好似我哋記得爺爺嫲嫲一樣。又或者係你嘅仔女記得你一樣。」
泉叔差啲就想同Ambrose講:「做運動員無飯開㗎噃」,但諗到個仔咁有天分,又咁熱愛運動, 就吞返句說話。
泉叔記憶力好強,佢記得一切同Ambrose有關嘅嘢;買咗對接近成千蚊嘅跑鞋俾阿仔嘅鞋店、阿仔最鍾意食嘅新鮮出爐墨西哥包、同阿仔睇過煙花嘅星光大道,同阿仔同檯食過嘅每一餐 飯。嗰陣Ambrose有機會出國比賽,參加亞洲青少年田徑錦標賽。泉叔開心到周圍同人講,連大廈看更都唔放過,但Ambrose企到好遠,黑口黑面,話泉叔搞到佢好無面。
泉叔成日諗返起呢啲舊事,唔知道應該開心定唔開心。泉叔以為自己唔鍾意一啲有頭無尾嘅關係,佢一直覺得,無機會好好咁道別嘅人,會好似紅藻泛濫咁霸道,長滿成個心房,每一株都帶毒。好似嗰一次帶Ambrose出海咁啱遇上紅潮,海岸好似染咗經血咁一片鮮紅。
但原來道別就代表終結;無好好道別嘅人,先至會以另一個形態,一直留喺身邊。
Ambrose走嗰日,泉叔返緊工,中午食飯嗰陣睇睇手機先發覺有十幾個未接電話。阿仔尋晚返宿舍俾車撞到。司機醉酒駕駛。白車到嗰陣Ambrose已經失去知覺。
尋晚Ambrose難得喺宿舍出嚟食晚飯,三個人已經好耐無試過圍埋一齊食飯。老婆斬咗半隻雞,Ambrose一口氣食咗成隻雞脾。Ambrose仲話俾泉叔知,佢申請咗下學年嘅獎學金,下禮拜面試。
泉叔唔知道,原來下個禮拜咁近嘅事,都可以無法實現。
第二朝泉叔攞咗事假,自己一個遊咗一日車河,喺鬧市嘅霓虹燈、街燈、紅綠燈、車頭車尾燈之間穿梭,去邊都無所謂,只係想將悲傷帶到好遠、好遠嘅地方,好似棄屍咁丟入河床。最後 泉叔去咗海旁,佢忽然明白,有啲鬱結係唔需要理由,有啲悲傷係無辦法用把呎嚟量度。今日視爲永恆嘅嘢,聽日可以無形無蹤。今日覺得開心嘅嘢,聽日可以好難受。
審案拖咗兩年,司機最終被判三年有期徒刑。姑娘問泉叔覺唔覺得判刑太輕、老婆話不如上訴,「你要幫阿仔討回公道,唔係嘅話你釋懷唔到。」但泉叔面對一竅不通嘅法律文件、各種聆訊 答辯,已經好攰,更何況上訴得直,都無辦法交換返Ambrose條命。泉叔只係想去吓一啲以前帶過阿仔去嘅地方、食吓一啲阿仔好鍾意食嘅餐廳、睇吓阿仔以前去旅行影過嘅相,當自己同阿仔去咗一次旅行咁,或者耐唔中講吓阿仔啲趣事醜事,就已經好滿足。
老婆就會不耐煩咁問泉叔講完未。「日日都提住阿仔呢樣、阿仔嗰樣,你幾時先可以從呢件事走出嚟?」
老婆見泉叔終日鬱鬱不樂,成日鑽牛角尖諗埋一邊,奈何泉叔唔肯去教會,唯有帶佢搵社署嘅社工。姑娘解釋俾老婆聽,泉叔經歷喪子之後患上PTSD。創傷後壓力症候群,係一種精神疾病。老婆問姑娘:「好唔返咁點算?」
「講到底,泉叔都係要靠自己放低呢個心結。」姑娘同泉叔解釋悲傷嘅五個階段,做咗好多次grieving process,又做咗好多次chair work,對住空凳上幻想出嚟嘅自己、幻想出嚟嘅悲傷對話。姑娘教泉叔講啲倒模出嚟嘅句子,話俾自己聽咁樣掛住阿仔一定好辛苦、唔好再為阿仔嘅死負上全盤責任,「泉叔,你要話俾潛意識嘅自己聽,Ambrose真係走咗㗎喇,佢唔會返嚟。你放低阿仔,佢走都走得都唔安樂。」
泉叔以為自己得一個,邊度嚟咁多個自己,咩潛意識嘅自己究竟喺邊度生活呢,係咪同阿仔一 樣生活喺另一個世界?一開始泉叔乖乖地咁跟住姑娘講,但佢愈講就愈唔開心。回憶確實係 有唔開心嘅基調,但泉叔唔明點解一定要忘記一啲嘢,尤其當呢啲嘢係無可替代,「如果連我都唔記得阿仔,仲有邊個會記住佢?」
每次見面,姑娘都問泉叔呢個星期過成點、有無一啲好唔開心嘅時刻。「泉叔,你嘗試唔好諗咁多Ambrose嘅嘢。知唔知move on係咩意思?即係好似你推住手推車倒垃圾咁,清理咗嘅垃圾就唔好再返轉頭。」
泉叔左諗右諗,都諗唔明。佢每日都會返轉頭去同一個垃圾桶倒幾次垃圾,每一次個垃圾桶都滿到嘔出嚟咁。清空咗嘅垃圾桶一定會再次滿瀉。咁樣算唔算move on呢?
姑娘同老婆講,轉工或者搬屋對泉叔會好啲。「轉個新環境,等佢唔洗成日諗住呢件事。」咁啱得咁橋呢區清拆重建,就當係個藉口離開吓呢個地方,老婆就慫恿泉叔遞表輪候公屋,搵過份新工作。
泉叔終於轉咗新工,由私人屋苑外判清潔工,入到政府食環署做街道清潔。舊同事話泉叔攞到政府份糧,唔知係幾生修到。「你就好啦,搵到份荀筍工,又就嚟排到公屋,遲啲幾廿萬就買到樓 做業主,羨慕死人。」泉叔聽完得啖笑。佢好少同身邊嘅人講私事。人生有苦從來都係得自己知。成日周圍同人呻自己有幾慘嘅人,唔會知道痛苦到極致嘅時候,係不能言語。
人生就好似牌局,啲牌爛,點打都係輸,條命生得衰,除非等運到,唔係就只有認命。咩「人品好,牌品自然好」不過用嚟呃細路,等啲細路唔好咁快看破紅塵,以為有咩難關都好,挨過咗就一定有出路。但其實生活好多嘢都係整定嘅。人要走嘅時候,點留都留唔住,要留低嘅人,就無咁容易走。
以前泉叔覺得婚姻生活都尚且美滿。老婆賢良,阿仔生性,唔係大富大貴,但三個人相處都無 咩摩擦。雖然依家諗返轉頭,泉叔唔知道之所謂相處融洽係咪因為大家好少時間共處一室。泉叔以前都成日見到Ambrose,但佢點諗都諗唔起,究竟有邊段對話值得重溫。
以前泉叔一家三口住觀塘裕民坊附近。Ambrose升上中學讀書麻麻,參加咗田徑隊,放學後成日搭多幾個車站去練跑,由日落跑到入夜,由調景嶺一直沿海旁跑到日出康城,再沿路折返。 泉叔唔知點解Ambrose跑咁耐都唔攰。見Ambrose次次跑到成頭大汗、一入門口啲汗臭味就攻到成屋都係。「阿仔,你不如去室內運動場跑啦,有冷氣無咁熱,跑完又可以沖涼。」
「老豆,你唔明㗎喇。」
泉叔的確唔係好明Ambrose。Ambrose讀書嗰陣,泉叔打兩份工,收工已經八點幾,阿仔都係差唔多時候跑完步返到屋企,父子倆成日都一齊食攤到凍曬嘅飯餸。啱啱升中,Ambrose識 得唔多同學,有咩都同泉叔講。泉叔聽住Ambrose呻吓佢學校啲老師、功課考試,講吓嚟緊嘅比賽,明一半,唔明一半。Ambrose講幾多俾泉叔聽,佢就聽幾多,好少追問。
泉叔驗出血糖過高嗰年,間唔中會𦧲住跟Ambrose去練跑,話要減吓個肚腩。泉叔成日諗起嗰年,一肥一瘦、一前一後嘅身影映落緩跑徑。呢條跑步路線Ambrose稱之為「予讚線」:「向北係內陸、向南係海嘅海岸特別潮濕。」
Ambrose鍾意沿海慢跑,鍾意望海,鍾意出海釣魚,鍾意海岸線。佢話鍾意個海夠任性。「無浪就無浪,湧浪就湧浪,海嘯就海嘯。阿爸你覺唔覺得,沿海跑步好似坐上咗千與千尋部海上列車?」
泉叔唔知咩係千與千尋,佢以為係一個佢唔認識嘅地方,同香格里拉、斯里蘭卡或者巴基斯坦咁遙遠嘅國家。
呢個跑步嘅習慣一直維持到Ambrose考入大學,讀第一志願運動科學系,搬咗去宿舍,泉叔連見到Ambrose嘅時刻都好少。再過一兩年,Ambrose愈嚟愈少講野,變得生外,好多時候一餐飯喺沉默中度過。泉叔間唔中抬起頭望吓Ambrose,就覺得阿仔真係大個咗,臉上面多咗幾條皺紋,好似放涼咗嘅豬仔包咁起皺。
呢十年以來,無論如何泉叔都會返屋企食晚飯。即使成餐飯都無人講野,泉叔已經覺得呢個屋企好溫馨。「以前你阿爺阿嫲日嘈夜嘈,阿仔,你生喺呢個時代好幸福。」
阿爺阿嫲嗰代係蜑家佬,捕魚為生,阿嫲勸過阿爺轉行,話呢行又辛苦又搵唔到幾多錢,但阿爺始終對個海情有獨鍾。泉叔細細個開始幫手撈魚,到接手家族生意,話曬都對咗個海幾廿年,都撈唔起來絲毫對海嘅感情。殊不知呢份對海嘅感情隔咗一代傳咗俾Ambrose。上一代係漁民,臨海而生,死咗都應該歸於大海。「你阿爺話,做人好來好去。做咩都好,最緊要要對得住個海,對得住啲祖先。」
Ambrose聽到之後即刻有樣學樣話第日死咗都要海葬。「啋過你!講埋曬啲咁唔吉利嘅嘢!」未知生、焉知死,中國人最忌講死,但依家泉叔反而慶幸阿仔不經意咁提過呢個意願。唯一一 樣泉叔堅持到底要為阿仔做嘅事就係履行佢想海葬嘅遺願。
頭七嗰日,泉叔同老婆坐船出海,去咗東龍州附近,親手將阿仔啲骨灰撒咗入海。泉叔賣咗漁船之後就無出過海。所謂蜑家佬上岸,就唔會再落海。但泉叔無諗過下一次出海嘅原因會係送別自己個仔。
為咗阿仔嘅喪禮,泉叔同老婆嗌咗場歷時幾個月嘅交。結婚以來泉叔同老婆無風無浪咁過咗 三十幾年。近呢四五年,泉叔覺得佢同老婆之間有啲嘢唔同咗,又講唔出係啲咩。可能係因為老婆信咗教,夾硬帶過泉叔同Ambrose返教會,開口埋口就同泉叔講道理,就連Ambrose意外過身,老婆都要引用《聖經》呢啲咁艱澀嘅語言安慰佢:「我們在一切患難中,神都安慰我們」又話:「呢啲難關係上帝俾我哋嘅試煉,但上帝係公平嘅,佢關一扇門,就會打開另一隻窗。」
「如果上帝唔記得開窗呢?」
老婆講笑咁話:「咁佢可能會開冷氣。」又話:「你始終都要釋懷㗎喇,原諒其他人,原諒自己。就好似上帝原諒人一樣。」
以前老婆都會間唔中講吓大道理,但依家老婆一開口,泉叔就扯火。佢唔需要其他人話俾佢知, 應該點樣哀悼、點樣追憶一個人。就好似佢唔鍾意人地指點佢買邊隻馬、邊六個冧巴。
老婆聽教會啲人勸說,不如用天主教喪禮,畢竟阿仔讀教會學校,以前又上過主日學,「雖然未受洗,但假假地都係個教徒啦。」但泉叔覺得無理由咁樣無啦啦迫阿仔信教。
嗰幾個月好難捱。泉叔唔想返屋企,兩公婆朝夕相對,好似死海一樣困獸鬥嘅愁緒同壓力足以浸死兩個人,於是泉叔一收工就去麻雀館打番幾轉,有馬跑嗰啲日子,就去睇馬,托住個老花眼鏡、攞住枝掘頭鉛筆,喺投注站部電視機底,企足一晚。
有時見到啲露宿者踎喺馬會門口,泉叔好想好似佢哋咁踎低,有屋企但唔想返去,算唔算無家可歸。
老婆日日哦泉叔自甘墮落,錢又搵唔多,賭又要輸,做人點解唔可以睇開啲、睇開啲有幾難。但泉叔都唔知點解,佢唔想睇開啲。佢覺得人生有啲牽掛、有啲傷感嘅事,其實好實在,生活先不枉過。
泉叔好煩躁,佢唔知道,屋企咁容易就會分崩離析。原來可以同時失去三個人。Ambrose走咗,老婆當泉叔係病人咁看待,連呢個咁失魂落魄嘅自己都變得好陌生。
雖然最後泉叔都係屈服,幫Ambrose搞咗宗教喪禮,之後再出海灑骨灰。嗰陣政府開始宣傳綠色殯葬,Ambrose仲問泉叔:「咁樣人一死,咪乜都無剩,你唔會覺得好驚咩?」泉叔都唔知點
答。後來反而係Ambrose睇咗一行禪師本書,同返泉叔講:「海葬無咩嘢好驚。葬咗入海,就成為海水嘅一部分,就唔會害怕潮汐漲退,唔會害怕海浪。」
但泉叔唯獨對唔住個仔。泉叔同老婆兩個人搵得唔多錢,又無學識,Ambrose嘅一切,泉叔都引以為傲;長跑攞獎、考上大學、搵到女朋友。但呢啲都係阿仔靠自己努力、挨生挨死挨返嚟嘅嘢。
Ambrose去過好多個臨海嘅地方,有啲跟學校交流團,有啲去比賽,有啲自己去。泉叔都半隻腳踏入棺材,死慳死抵儲埋啲錢,留俾Ambrose洗、俾佢去多幾個地方見識吓。十六歲嗰年Ambrose搵到第一份喺馬會做接線生嘅兼職,之後好少伸手問泉叔攞錢。Ambrose話出國旅行唔洗好多錢,「窮遊」一樣可以感受嗰個地方風土人情。
升大學嗰年暑假,Ambrose隻身去咗澳洲,話睇得多陸地上嘅世界,佢想睇下海裏面究竟係點樣。泉叔唔知Ambrose幾時考咗個潛水牌,又學咗浮潛,孭住個幾十斤重嘅背囊,裝曬幾萬蚊嘅潛水裝備。「無人陪你一齊去,咁危險?」
泉叔目送Ambrose上A22,十萬個諗法喺個腦度轉吓轉吓。一個腦袋藏得住一片海,好浩瀚、好神秘。海裏面有一群群失去棲息地嘅金梭魚、希靈魚、沙丁魚、鯷魚,好似甩咗帶嘅卡式錄 音帶係咁轉。泉叔恨不得撒網將所有魚打撈上岸,免得任何一尾魚逃出漁網,佢先發覺原來好驚自己以後都參與唔到阿仔嘅世界、好驚個仔長大咗會離開自己、好驚失去咗個仔。
泉叔不厭其煩咁問咗好多次,Ambrose先肯俾啲相佢睇。泉叔射哩眼咁望住手機碌得好快嘅相,問Ambrose:「乜嘢係大堡礁?」
「乜你唔識?係世界上最長、最大嘅珊瑚礁。」
「白色呢啲係珊瑚?」
「係呀,白化咗。好似人老咗頭髮變白咁。白化即係珊瑚已經死咗,無得救。」
「啲珊瑚點死㗎?」
「好多原因喎,我解釋你都唔明㗎啦。最主要都係海水溫度上升,熱到佢地體內嘅共生藻死咗。」
「咁白化咗嘅珊瑚有咩好睇?啲珊瑚都死哂,睇嚟有咩意義?」
「老豆,你唔明㗎喇。好多嘢唔一定有意義先做。就好似睇一齣舊戲,聽一首舊歌,諗起一個人。」
泉叔有時會諗起Ambrose呢句話。嗰時泉叔仲覺得Ambrose未夠世故,有所牽掛所以有所痛苦,做人唔洗諗咁多舊人舊事。但到頭來,泉叔發覺自己先係最執著嗰個。
泉叔挨住海旁嘅欄杆,睇住太陽滑落山脊、瓹入山谷,個海由天藍,變成血橙,最後漆黑一片。佢諗起Ambrose。呢三年以來,泉叔第一次咁光明正大、名正言順咁諗起阿仔。諗起阿仔每次聽到讀佢個英文名就揦埋口面、諗起阿仔跑完步一定要扒一碗白飯先夾餸、諗起阿仔對眼。有時好不屑、有時好憂傷、有時好似望住好遠、好遠嘅地方。
人永遠唔知道,呢一次係咪最後一次。正如泉叔唔知道嗰次會係最後一次同阿仔食飯,亦唔知道今次會唔會係最後一次諗起阿仔。但佢知道,阿仔一定好想泉叔諗起佢,而且知道泉叔諗起佢,一定好開心。
*青年文學獎粵語小說公開組優異獎作品,獲主辦方與作者同意刊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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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人都對瑞士文學不熟悉,但只要讀過一些資料,便會注意到兩個常被提及的名字:馬克斯.弗里施(Max Frisch)與弗里德里希.迪倫馬特(Friedrich Dürrenmatt)。儘管兩人都是德語作家,且都常關注道德議題,但作品風格並不相同,尤其迪倫馬特擅長以犯罪情節引出嚴肅議題,更被稱作是「布萊希特之後最重要的德語劇作家」。可惜,弗里施的作品至今仍無繁體中文譯本問世,而迪倫馬特也只有中篇小說《拋錨》(Die Panne)在2001年被翻譯成繁體中文。連這兩位作家都是如此,顯然瑞士文學是一塊尚待開發的領域。
說到迪倫馬特最著名的作品,莫過於《老婦還鄉》(Der Besuch der alten Dame)、《物理學家》(Die Physiker)與《法官和他的劊子手》(Der Richter und sein Henker)。終於,《法官和他的劊子手》的繁體中文版2021年底在台灣問世,而這本小說無論對於瑞士文化或迪倫馬特本身的了解,都是相當理想的入門磚。讀者在閱讀這本小說之前,並不需要做任何的功課,因為迪倫馬特會以自己的敘述方式「講課」。即使是對瑞士不了解的人,在讀完這本小說後,都會產生鮮明的瑞士印象(更不用說表面的湖光山色與田園風光)。
有概念的人,聽到瑞士應會想到「多語」與「中立」。「多語」指的是瑞士的四種官方語言:德語、法語、義大利語、羅曼什語。每一種語言都有相對應的語區,而最多人使用的是德語與法語。造成此現象的,正是瑞士的地理環境。瑞士被德國、法國與義大利包圍,長久以來都在夾縫中求生,而他們的生存之道是不介入外部紛爭,亦即保持中立,即使在二戰期間面對納粹也是如此。由此可見,瑞士文化就建立在與德國、法國與義大利「相似卻不相同」的基礎上,而迪倫馬特在《法官和他的劊子手》中,將此發揮得淋漓盡致。
小說故事由一起員警命案展開,而事故現場正好位於德語區與法語區交界的城鎮。為了調查命案,各個角色會在不同的城市間來回奔波,而讀者在對瑞士文化背景毫無概念的情況下,自然會對不同的地名稱呼感到困惑。迪倫馬特把握住了這種困惑,在讀者尚未失去好奇心前,透過角色解釋,許多稱呼指的其實是同一個地點,只是德語區與法語區的命名方式不同。藉此技巧,讀者產生了瑞士語區的概念,甚至角色的台詞還明示了多元文化下常見的認同問題。雖然對許多讀者而言,書中不少陌生的地名在閱讀上會造成困難,但這一方面關乎不同城市的行政階級設定,另一方面在多元文化的架構下也難以避免。
除此之外,類似的細節還有書中提及的「德國新政府」。主角先前在德國警界擔任要職,卻因為賞了新政府官員耳光而丟了飯碗,只得回到瑞士。迪倫馬特看似是在交代主角的經歷,但敏銳的讀者一定能嗅出端倪。當然,迪倫馬特並不想出難題,因此往往會給出明確的線索,而這次是事發年份一九三三年。就算是不精通歷史的人,將這個年份拿去搜尋,也會得到明確的提示。因為這年最重要的事件,就是希特勒正式成為德國總理。顯然,所謂的德國新政府官員就是納粹官員,而這也對主角「執著正義」的立場產生了襯托的作用。
即使沒有注意到這些細節,也不會影響劇情發展的理解,但迪倫馬特仍透過不同元素的層層堆疊,建立了鮮明的瑞士印象,並以此為基礎發展出探討「正義」的犯罪劇情。在不大的篇幅下(繁中譯本還不到兩百頁),迪倫馬特幾乎將劇情的轉折與空間的利用發揮到了極限。儘管角色不多,但透過其中新仇舊恨的糾葛,使單純的故事沒有失去可看性,且能不斷地創造驚喜。然而,《法官和他的劊子手》畢竟是犯罪小說,雖然或多或少有推理元素,但若抱著讀推理小說的心情,仍免不了會有些失望。
中文譯本的書名與原文相同,因此能直接看出作者的構想,亦即書中角色若不是有法官與劊子手,就是有象徵性的意義,而這本小說屬於後者。雖然法官常被看作是正義的裁判,但他手不沾血,將奪取性命的任務交給了劊子手,有借刀殺人的色彩。顯然,其中的關鍵是正義的定義,但眾所皆知的是,法律並非總能實現正義,而法官也往往是看證據說話。因此,相較於單純的依法判決,《法官和他的劊子手》更像是在敘述一種私刑正義,只是非以完全違法的手段。雖然書中主角所採取的手段在法律上與道德上有可議之處,但其只是遊走於灰色地帶,並試圖將期待的結果在合法範圍內實現。因此,迪倫馬特並沒有完全地否定法律的功能與重要性,只是突顯出了其中的缺陷問題,並為合法地實現正義保留了可能性。
《法官和他的劊子手》透過單純的劇情帶出了嚴肅的議題,而劇情的發展與結尾的餘韻使讀者在感嘆人性之餘,也對正義的定義與實現產生了進一步的思考。迪倫馬特只是提出了一個問題,並提供了一種應對方式。這或許不是最佳解方,但每個人都必須找到適合自己的方式,否則只能認命地接受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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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有記憶以來就存在的洗衣機今天壞掉了。這是陳述句,不帶半點懷舊式的傷春悲秋;不鼓勵自己擁有等待黎明的希望,只是一杯水,是用透明玻璃杯盛載的那種。
這不是它第一次失靈,但以往失事時我總不在。有關洗衣機失事的領悟:「佢又漏泡泡水」和無限個「點算」、「唉呀真係好煩,周身唔得閒」,全是我從母親口中得到的,就像你也只能從我的文字裡知道這件事。
在近期的一次事故後,母親不斷重申十多年前洗衣機壞掉時用手洗衣服的慘況,我唯唯諾諾敷衍數句,她個人演講的話題從抱怨演變成自豪──我們使用東西的壽命很長,再進化成理解,感嘆長期服務我們的洗衣機是如此厲害。原來人在假溝通中可以來兩個180度U turn。
過了兩天,母親提出了「洗衣機理論」:衣服的重量是成敗關鍵。於是我們再試,我坐在沙發上等待,這個位置能不費功夫地遠距離觀察。母親卻是異常冷靜,坐在房間玩手機。我問她,不緊張嗎?你不用見證一下?萬一出事可以即時應對。她說,未到放水的時刻是不會出問題的。聽著聲音,知道放水了,這次沒有事情發生,成功了,母親氣定神閒,「佢可以頂到至少半年,之前都係咁」。
今天洗衣服,只剩我一人在家。我到廚房燒水時,內心沒有因由地出現了一種引力,使我停下端詳洗衣機。平常和洗衣機相處的日常一點也不享受。不像我對風扇的單向傾戀,就算跟它說話會變成無限斷句,我也未曾停止表達我的瘋狂。也不像我對母親床頭組合櫃的珍惜,就算發黃了的門整塊掉了下來我也會勸說母親,它鑲著鏡子有用呀!然後把它抬進自己的房間每天欣賞。
不,我和洗衣機的相處一點也不和諧。我討厭它運作時的打樁聲,在我腦中鑿洞,什麼靈感呀理性呀都漏走了,然後我會大力關上廚房的門,尋求撿回我所失的一點可能性。
今天我認真看著它,沒有發現美麗,但無可否認的是它真的很努力。一下緊接著一下,如果它是一個人,此刻就會在無間斷的做45分鐘大字跳,想想也覺缺氧。它把我的想像實現了,嘔出白泡。我保持蹲下的姿態,眼見白泡快吐到我那頭,要拔喉嗎?它依舊努力掙扎,不能洗衣的洗衣機將失去價值,我靜靜離開,留下半掩的廚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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