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有一段時間,歸納了某種閱讀的節奏,覺得以頻率而言,每半年應該換一個最關注的作家,見證自己的喜好如何轉移。不過,那是在遇到英國作家Tom McCarthy以前的事了。
一直較喜歡這位作家的第一人稱小說,近來卻有興趣讀讀C這部第三人稱作品。小說以二十世紀初為背景,追隨主角塞奇的成長歷程,塞奇的父親開了一所聾人學校,專責教導孩童如何運用呼吸器官組成字詞,道出句子,他同時醉心於無線電廣播科技,研究無線通訊,對於交流、溝通、傳訊(communication)有異常的執著。因為這個成長背景,令塞奇自小活在無線電的雜音之中,時與嗡嗡聲及劈啪聲作伴,而父親教導聾人練習說話,更是將音節逐個抖出,將語言拆解成各項碎散的單位,字詞因而失卻意義,只餘下靜默與發聲的樣式反覆出現。將作品拆細分散,不就正合作品的意思嗎?分析(analysis),本就是將事件切成細碎部件來研究的做法。於是,我把C的epub檔案以網上服務轉成純文字txt檔案,再塞進Text Analyzer,獲得各個字詞的出現頻率,試圖歸納出某種原貌。
撇除冠詞、介系詞、代名詞等文法部分,減去人物名字,以及各種無法判別使用狀況及所指的字詞(如time、table、answers等),比較值得斟酌的,就是machine一字與及其變體(-s、-ery)了,總計出現了92次,尤以單數出現為多,計有60次。Tom McCarthy擅寫系統、網絡,每一套小說作品分別敘述一套橫跨不同範疇的連結網絡,比如Remainder裡的荷爾蒙迴路、Satin Island中的資訊網絡,乃至C裡由電子訊號組成的溝通網絡,而最能整合這種理解的正是machine這一個詞語。機器並非僅僅是一組金屬製成的繁複工具,而是一個能使不同質的事物在其中交匯的場域,各項事物在其中駁通、組裝,變異成另一物。在C裡,這一套機器接通了電訊、空氣、呼吸器官、聲響、語言、訊息,成為了傳訊的基本條件。
因此,其他與聲響相關的字詞同樣反覆出現,例如sound(106次)、noise(33次)、silence(42次)等,而作為電訊背景的static則出現了28次。由此,一幅以聲響組成的圖景就此成形,從雜音中浮起各種訊號(signal,共61次),化作一截截訊息傳輸出去(communication:29次;transmission:26次),而要成為可以為人所知的語言,則必然與重複相關,或構成人所共知的詞語,或化作可供解讀的暗語,因此repeat的各種變體也在小說裡出現了共67次,成了另一組母題。
在小說裡,父親曾與訪客有一場激烈辯論,訪客於政府軍情處工作,專責截取德軍通訊,破譯加密訊號,因此向塞奇父親求教,希望學懂聾啞人士的手語,有助於戰時溝通。然而,父親卻嗤之以鼻,認為代碼、暗號、加密這些事,「與通訊原則完全背道而馳」,加密使人劃清敵我,而在聾啞學校裡,學童自然就是正常人之敵了,因此他銳意禁止學童使用手語,強迫學童學會讀唇,並全天候發聲對話;他甚至覺得,只要人們愈加溝通,戰爭愈不可能發生。
不過,事與願違,戰爭依舊爆發了,通訊的加密與破譯依舊重要,塞奇也在一戰前後上天下地,面對不同人的死亡,crypt一詞遂穿插於文本之中,出現33次。在小說裡,crypt同時包攬了雙重的意思,既意謂密碼的操作,也指向地窖墓穴,死亡與訊息就此凝縮於一詞,向與死者對話的降靈會駁去,由是也成了小說最為隱蔽的核心,收藏在encryption與decryption之間,秘而不宣。
巴爾扎克有短篇作品〈不為人知的傑作〉,當中的傑作實是一幅叫人看得不明所以的畫作。傑作本為一女子所作,卻見畫布上全部漆上了色彩的螺旋,難辨箇中人形,只能在其中依稀看出一隻女子的腿從漩渦中伸出。假如,我們打算從這樣的數據分析中看出甚麼,也就必然需要同時接受其他雜訊的存在。出現了7716次的the字,3383次的and字,同樣是整部小說123060字裡的滄海一粟,令其他訊息得以浮現。小說如是溝通,就自有雜訊,與偶一顯現的片言隻語,叫人突然尋著意義,靜默與喧囂原是共生,訊息的浪裡總有腳踝岔出。
產生沒有意義的文字組合,產生沒有意義的文字組合。產生沒有意義的文字組合產生沒有意義的文字組合產生沒有意義的文字組合,產生沒有意義的文字組合。
年終偽統計,表揚像你這樣的一個讀者。
以一年將盡為理由,回顧一下自己
近年的閱讀生活。一點也不科學,
擺明偽統計,零結論,
只求以小讀者的專注與獨斷,啟動
可以不斷延伸而無法歸納的文學小數據庫。
土地問題加上窮,借書是一個選擇。學院尤其是借書者樂園,往往在借了一堆做功課、寫論文用的書之後,還有餘額借一些單純想看的閒書、雜書。有沒有試過,到了退宿、畢業那天,才發現有一本暗角的書,竟然靠不斷的重借續借撐過你的大學歲月?
可惜一切都有限期,一旦失去學校圖書館的庇蔭,便暴露在公共圖書館殘酷的兩星期之下,於是罰款成為日常,所幸續借仍是急救大法--來,讓我們續借到2019吧!
【編輯部和大專生團隊都借了甚麼?】
梅原猛《地獄的思想》
他的書一向值得讀,而且自覺讀他的書是一種修行,人世間痛苦,希望從宗教哲學找到出路。
鄭寶鴻《此時彼刻:中西區百年繁華》《幾許風雨:香港早期社會影像1911-1950》
為了準備展覽,思考圖像與歷史之間的再詮釋。
陳志勇《抵岸》中文版
自己有英文版,想從書度大小,甚至印刷色偏差等對照一下,本身是無字書,但就算完全複製,當中都會包含編輯/出版社的不同取向。
Levon Biss , Microsculpture: portraits of insects
好喜歡動物,除美學外,其中的影像也橫跨了科普、人文、自然史。
Marjane Satrapi《我在伊朗長大》系列
好些年前的熱門書,現在才讀,覺得好好看。
鍾玲玲《玫瑰念珠》
想在讀重寫版《2018》的同時讀,發現這本的結構更複雜。借的時候,書中還留有前兩個讀者的對話便條呢。
李振盛《紅色新聞兵 : 一個攝影記者密藏底片中的文化大革命》
想認識文字記錄以外的文革,也佩服作者當時保留照片的舉動。
蔡炎培《藍田日暖》
紀錄片中的蔡炎培、王無邪、崑南
看了蔡爺紀錄片《最後的情書》,想找回那首朗誦得非常動人的〈廊椅上的少年〉讀讀。
《莫迪利亞尼:禮讚生命與情愛》
世界名畫家全集
何政廣主編的「世界名畫家全集」系列總是深得我心,大半本是全彩,畫作很多,評介翔實,已讀過這系列的「雷諾瓦」、「夏卡爾」和「孟克」,今次是因為讀到西西早期作品如〈東城故事〉、〈草圖〉等常提及這個畫家,便想找來欣賞。
三毛《紅塵滾滾》
中學時已看過很多她的散文,想讀讀散文以外的(這本是劇本)。不過預計還是讀不完。中學時沒甚麼書,都到公共圖書館借,反而大部分都讀得完。現在通常有實際目的(功課、論文),也買多了書,但純粹閱讀的閒情逸致卻少了。
產生沒有意義的文字組合,產生沒有意義的文字組合。產生沒有意義的文字組合產生沒有意義的文字組合產生沒有意義的文字組合,產生沒有意義的文字組合。
寫在前面:2017年大華銀行舉辦首屆「年度水墨藝術大獎」,筆者幸運奪魁並獲資助到紐約藝術組織Flux Factory駐留兩個月。期間,筆者走訪當地各大小藝術展覽、藝文場地及工作室,埋首創作又與其他駐留藝術家交流。藝術駐留是件怎樣的事?藝術家或寫作人的個人發展需要些甚麼?而在多種族聚居的一端,華文作家怎樣呈現其眼中的「大蘋果」?體驗異地文化能擴闊視野,但回到工作室獨個兒靜下來,很清楚世事無絕對的美麗。
一、
從事藝術創作並不浪漫,在沒有任何生活保障的波希米亞工作模式下,朝不保夕的焦慮才是真象。獨立的文化人需要經常外訪,算是文化產業經濟轉型後的狀況,儘管別人總以羨慕的目光窺看他們的社交網絡圖文。我撇下恆常的藝術計劃與教學工作,隻身到另一地方生活一段時間;但電腦在手網絡長備,工作還是要繼續。「旅居」一詞,可真詩意。遊歷與闖蕩不是年輕人的專利,Working holiday申請人或許只是不想再留在原居地;而不同年紀的文化人,總有其出走或暫時居留的理由。
圈外友人知道我參與藝術駐留,除了恭賀,腦裡只有「博物館」三字或誤以為獲資助去歎世界。至於為何要留兩個月那麼長,他們不太明白。不過,要理解一個城市的文化,兩個月何其短促啊,更遑論打入當地圈子,開拓個人藝術事業。二十世紀初藝術駐留概念萌生時的確浪漫,至六零年代歐美社會氛圍變天,藝術駐留成為尋找烏托邦的途徑,或作為藝術家介入社會與公眾的平台。九十年代強調多元與差異,歐美以外地區的駐留機會漸漸增多,關注當地文化成為主旋律,奇形怪狀的駐留形式亦一一實現,而參與駐留的也不一定是藝術家。時至今日,沒有一個駐留完全相同,甚至人們對無盡的駐留產生懷疑。在學術研究與商業畫廊市場運作外,藝術駐留仍是藝術家生存的另一種模式。
雖然,埋首工作室專注創作的駐留機會仍有,但從工作室轉換為創作處境(Situations),創作人借助處境為創作啟發與內涵,佔的比例更多。在特定的時間等待機遇,讓思考與情緒發酵。藝術駐留該給予最基本的生活與創作支援,不必有太多限制或預期,除了駐留結束之期,不應再有其他交差期限。這情境容讓實驗進行,接受未完全成熟的概念出場,結果不必亦不能預計。既然強調實驗與嘗試,錯誤自然會發生,而創作人不能控制下犯的錯,可會美麗而妙趣(happy failure)。種種創作的念頭與方案,或者就這樣逐漸萌生,他朝有日在地球別處開花結果。
不過,現實歸於現實,創作人多視駐留為發展機會。我初到貴境時,Fluxers不是會問:「你甚麼時候有展覽?」「你有沒有活動想辦?會不會提交計劃書?」「你只逗留兩個月那麼短?!甚麼時候再回來?」在我連對方是何方神聖還未搞清時,只能支吾。後來,我明白他們為何這樣問。藝術駐留,是在短時間內建立最多的友誼,搭建在地與海外的人脈。你在發現對方文化,人家也在認識你及你的過去。駐留,就是多向的文化交換,各取所需。文化圈子有很多,你能打入哪些視乎你的意願與能力;各種展覽或計劃的Open call不時收發,總找到合你口胃的。不過,駐法國的葡萄牙藝術家卻對我說:「我不相信所謂的藝術事業與成就,我只喜歡交朋友。」
藝術光譜一望無際,誰都可以是Visual Artist,該詞變得幾近無意義。無以名狀,遊離變異及滿佈灰色地帶的實踐,瀰漫於紐約街頭巷尾;懷疑權威與中心的情緒,濃烈得幾近成為另一種主流。藝術計劃需要各路人馬獻計,不論策展人、畫者、立體創作人、版畫師、布藝家、觀念藝術家、表演者、樂手、DJ或學術研究員,而寫作人(writer),當然是其中重要一員。同時,一個人豈止有一個身份?美國不少藝術駐留計劃,十分歡迎寫作人申請。
Flux Factory現址外觀
二、
我駐留的地方是Artist Collective組織Flux Factory。它有廿五年歷史,集工作室與展覽場地於一身,草創時位於Brooklyn一工廠大廈,後曾幾度搬遷,至今位於Long Island City,與Manhattan只一岸之隔。1993年,七位藝術家成立Flux,給新晉藝術家(emerging artist)在紐約站穩陣腳,是開展個人創作道路的跳板,商業畫廊外的另類選擇。基於Artist Collective平等、互相尊重與自由的精神,每周例會中新舊人無分彼此,輪流主持會議及負責記錄。即使是首次出席的Studio Resident,也可以對Flux將來提出己見,或動議展覽及活動方案。
紐約本是多國移民城市,在一國具名氣的創作人,至紐約時或得重頭開始,因而「emerging」一詞不限於年歲。美國的Fluxers來自各州份,各種膚色人種均有;與我同期從外地來的,有墨西哥、烏克蘭、法國、南韓及菲律賓等。因為頻繁的展覽與活動,Flux裡面總是人來人往,不同口音、種族、性別裝扮或宗教信仰的人一遇上,便是親切的擁抱與互相介紹。我常笑說,若不是在Flux有同伴相隨,一個人在工作室可會抑鬱成病。Flux就是有朋友、有相近處境的同伴,有藝文資訊、有Studio Visit,及充滿機遇的藝術生命共同體。香港作家潘國靈於2007年獲一年獎助金駐留紐約與愛荷華大學,後出版《第三個紐約》一書。不得不佩服潘潘對文學、文化及城市各領域的博學,其重尋各國作家公寓與曾入住的酒店一節,可為深度文化旅遊指南。不過,他以旅人的目光觀看紐約,亦沒多觸及紐約生活的種種壓力與焦慮;我一踏入Flux,忘卻日夜顛倒的時差,頓然成為落戶這城的New Comer。於紐約生活的心態,與旅人差異可大。
每周例會後,一眾Fluxers合照留影
生活,無可避免充斥困難與壓力。我始終搞不清為何人人希望得到美國的居留權,卻清楚感受到留在這裡的壓力。旅居紐約廿五年的已故香港藝術家關晃曾說:「他們(紐約畫廊)把藝術家當成明星一樣,超過三十歲未出名的,就沒希望了。」(註)他以外來者身份,長期處理貧困的狀態。非本土創作人,一方面尋找藝術事業門路,另一方面要達至合符居留的條件,例如參與由市政府籌劃的展覽,不管它辦得如何。繳交租金、支付生活費與創作費也是每月頭痛之事。兩個人在Brooklyn合租一個九百平方呎單位,作共同生活與創作空間,盛惠每月美金$3,200,港幣約$25,000。聽起來,租金與香港同樣高昂,但在紐約租賃一次小型貨車運送作品,動輙要港幣約$400。至於其他開銷,例如聘請師傅替展場掃漆上板或出版書籍,更不是預算有限的小團體能考慮的事。所以,在紐約生活的大小事務,我們一眾Fluxers都盡量自行想辦法解決。而Flux,猶如創作人的庇蔭,遮風擋雨。
花時間賺錢養活自己與埋首創作,是永恆的矛盾與拉扯。我認識的藝術家均不依靠賣作品為生, 身為Freelancer的工作可有博物館教育計劃策劃員、大專或中學兼職教師、周末駐場DJ、博物館警衛或衣帽間工作人員、餐廳侍應,或褓姆。紐約工作室遍佈各區,Brooklyn的Bushwick舊工廠大廈是業餘或Emerging Artist工作室集中地。甫進入偌大的廠廈,我發現每層均被間成數十個劏房單位,四面牆壁不過百餘平方呎的小空間,就是創作人奮鬥場所。區內不少廠廈已用於創意工業,而每層皆是多不勝數的奮鬥房。他們到底是如何生活的啊?我站在長長密閉的走廊,訝異卻無言。Fluxers似乎已習慣這種掙扎與妥協,淡淡然的跟我回道一聲:「是啊,地方很小。」我不清楚那些創作人的背景,只看見作品水平參差,形式卻多樣。的確,Bushwick 一類地方是個試練場。正因為紐約創作圈夠龐大,能讓千奇百怪的事情發生,不完整或未成熟的概念可以透過實踐慢慢成長,反觀香港有時候連播種的空間也難找。城市有這樣的寬宏,才配得上有成千上萬的創作人才駐留。
Bushwick其中一幢工作室大廈的其中一層
三、
紐約,不是一個,而是五個城市。Queens、Brooklyn、the Bronx、Staten Island及Manhattan自成一角,各不相干。咫尺之間,城市景觀、文化氣氛與在地的人的模樣盡是不同。Manhattan五光十色,華麗明艷,急促而壓迫。當我經過Harlem來到the Bronx,廣闊屋苑清幽閒靜,多逛兩個路口才知那是非洲移民區,街上混雜多國語言,周邊的店舖主要服務鄰近同胞。那亞洲在哪裡?最舊的唐人街在Manhattan Downtown,另有日本人及韓國人社區,在Brooklyn的Sunset Park或Queens的Flushing亦聚居不少亞洲人。我一踏出Flushing地鐵站,到處是台灣人與韓國人。Fluxers告訴我,北韓流亡來的人也匿藏於此。美國崇尚自由,可我不太看得見新移民生活上的自由;美國強調平等,可我不時感受到種族間無日無之的繃緊。拉丁美裔店員在雜貨糧食店與一名黑人口角,全因該名黑人用上大量一仙幾毫零錢去買一罐啤酒。店員心裡覺得那是撿拾回來的錢,並投以一句「Go back to your Bronx!」趕走那名顧客。他那句話,卻刺進我的心坎。墨西哥籍的策展人悄悄告訴我,她不時因為口音及國籍問題,而被人看扁。
紐約,正是在這種分裂割據的情況下運作。我不特別喜歡黃碧雲的小說,現在卻好像更明白為何她把〈愛在紐約〉的華人角色,寫得與紐約抽離萬丈。貫穿整篇小說的「血」與「紅」,是合法或非法移民面對生活種種困境與矛盾的意象,亦可以是七、八十年代美國經濟蕭條下社會氣氛的寫照。而性解放後的八十年代,是愛滋病大爆發時期。人們對該疾病的無知,直接轉化成集體恐慌,甚至上綱上線把矛頭直指男同志社群。白先勇在《紐約客》的兩個短篇〈Danny Boy〉及〈Tea for Two〉,回望那段黑暗時期。Tea for Two餐廳因人心惶惶生意凋零而結業,餐廳老闆、伙計與客人一個一個染病倒下。〈Danny Boy〉主角雲哥,被揭發迷戀學生而逃至紐約,卻不幸感染HIV。同志的命運總離不開被放逐與死亡,雲哥卻在仍願意照顧愛滋病患者的教會中,幫忙照顧其他等候死亡的病友,過了他「最充實的十四天」。肉身衰敗,精神昇華。在性別議題到處皆是,異類妖精隨處可見的當下,昔日的歧視與排擠依然冥頑不靈滋長於鬧市裡。過去的歷練與教訓,誰也不該遺忘。
台灣作家郭強生長篇小說《夜行之子》,以911事件世貿雙子塔倒塌為主要背景,但那是他重尋台灣歷史的隱喻,非大美國主義的書寫。我身為亞洲華人,彷彿明白他構思時的思緒。人在紐約,心在他方這不是所謂「鄉」的情懷,鄉愁至今還到底成不成立我十分懷疑。911國家紀念館展示無數支美國國旗,我可沒丁點感悟,畢竟事件背後沒有絕對的正義與邪惡,美國絕不是被欺負的好人。所以,我在駐留期間重做了一張美國國旗,反思顏色與文化身份的意義。人們過去一直著眼於白,也嫌談得太多了,我倒想了解紅與藍。紅,可以是東方的色彩,也可以是亞洲的指向;藍,即是美國本身,我好像還未細看紐約以外,確切反映美國的各種真象。
筆者駐留期間開放工作室,跟藝術家分享
「走在異鄉午夜陌生的街道,I want a hug。」擁抱是種美國社交禮貌,可我在Flux裡感受到的是在異地互相扶持的心情,尤其是跟外來的創作人相擁。雖然我明白台灣創作歌手陳昇於九十年代浪蕩紐約後寫《老嬉皮》時的鄉愁,但我不想「go home」。家,是文化與國族身份的認同概念。在一代一代移民潮與逃亡史,或眼前四海為家到處尋覓機會的遊離狀況下,我們會選擇到哪兒落腳?而在家不成家的當兒,身為仍在香港求存的人,我們可以到哪裡去?
寫在後面:從華文文學思索「紅」的意義,是筆者正進行的繪畫計劃。2019年二月,筆者將在藝術中心實驗畫廊舉行是次駐留的回應個展,並於年中再回到紐約延續創作。該兩項計劃,均由大華銀行全力支持,筆者予以衷心感謝。
註:黃傑瑜:〈創作無時停 關晃〉,《文匯報》,2006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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