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韋蓮司(1885-1971)
余所見女子多矣,其真具思想、識力、魄力熱誠於一身者,惟一人耳。───胡適讚美韋蓮司
韋蓮司(Edith Clifford Williams, 1885-1971)是胡適在留學時代的一個異性朋友、美國情人,一個相互切磋獲得知識的伴侶(intellectual companion),也是一個生死不渝的友人。
韋蓮司與胡適初晤於綺色佳是在一九一四年夏秋之間。正確的日子時間不詳,那時胡適已在康乃爾畢業,在塞基學院(Sage School)即哲學系(因塞基家族捐了一大筆錢給哲學系,故用其名)研究所讀第一年,時胡適二十三歲,年少翩翩,風華正茂。韋蓮司二十九歲。那個時候美國不像現在,女子婚期較早,十八、九歲大多已經男婚女嫁;二十五、六歲還沒有結婚,一般認為太晚了,人家背後會說She missed the boat(她錯過了機會)。當韋蓮司初遇胡適時她是一位已過摽梅的老小姐。所以她的心情應該很放鬆了,把胡適當她小老弟來看待,不會想到兒女私情。而胡適呢?他已訂過婚是「已聘未婚之男子」,所以他們二人的交往是很自然而純潔的。韋蓮司的名字最早出現於胡適的《藏暉室劄記》(即《留學日記》)是一九一四年十月二十日,胡適在其日記裡記:「星期六日與韋蓮司女士(Edith Clifford Williams)出游,循湖濱行,風日絕佳。」又說:「女士為大學地質學教授韋蓮司(H. S. Williams)之次女,在紐約習美術;其人極能思想,讀書甚多,高潔幾近狂狷,雖生富家而不事服飾;一日自剪其發,僅留二三寸許,其母與姊腹非之而無可如何也,其狂如此。余戲謂之曰:『昔約翰彌爾(John Stuart Mill)有言:「今人鮮敢為狂狷之行者,此真今世之穩患也。」(吾所謂狂狷乃英文之Eccentricity),狂乃美德,非病也。』女士謂:『若有意為狂,其狂亦不足取。』余亦謂然。」這裡的「狂狷」對男士來說相當於中國人說的「名士派」。「名士」有的是天生的,有的是後來學人家的,或是「裝」的,學得不好,人家會說是假的,假名士,這就是韋蓮司所說的「若有意為狂,其狂亦不足取」也,同一道理。關於這一點,我認為韋蓮司這句話說得很好。這是胡、韋談話片斷,我認為很好,很有思想,對大家有益;韋蓮司說得尤佳。這是胡適日記所載他對韋蓮司的最初印象。可是韋蓮司對胡適的印象如何?吾人無從知道,因為我們沒有看到她的著作文字,或如她的日記(如果她有的話)或書信。在那個時代中國人在北美洲最受歧視的年代,據梁實秋回憶他在美國西部科羅拉多州(Colorado)的科羅拉多學院(Colorado College)讀書時,舉行畢業典禮,「照例是畢業生一男一女的排成一雙一雙的縱隊走向講臺領取畢業文憑,這一年我們中國學生畢業的有六個,美國女生沒有一個願意和我們成雙作對的排在一起,結果是學校當局苦心安排讓我們六個黑髮黑眼黃臉的中國人自行排成三對走在行列的前端。我們心裡的滋味當然不好受,但暗中憤慨的是〔聞〕一多。」畢業典禮尚且如此,對韋蓮司母親來說,要她肯讓寶貝女兒與「支那曼」交往(dating),或未來可能做她的乘龍快婿,戛戛乎難兮哉!但有一點我們可以這樣肯定地說,至少韋蓮司本人沒有把胡適當作支那曼(Chinaman)來看待。
胡適題贈韋蓮司的照片
攝於1933年,時任北大文學院院長。
來源:Wikimedia Commons
II
胡適與韋蓮司相識與友誼,照佛家來說就是有緣分。人與人之間,在茫茫人海中有緣相遇,這就是「緣」。相遇之後彼此相處甚得,做朋友,這就是「分」。「緣分」兩字在英文裡也許近於personal chemistry是也。吾人所說「緣分」也好,洋人所說的「chemistry」也好,用於夫婦或於朋友也都是很合適的。胡適在綺色佳在康乃爾大學部三年,胡適與韋蓮司無緣相遇,一直到胡適在康乃爾畢業後讀研究所第一年他們才有機會相識,青萍結緣。胡適在康乃爾沒有拿到第二年的哲學研究所的獎學金(胡適稱助學金),只好離開康乃爾,翌年即轉學在紐約市的哥倫比亞大學。在胡適未去哥大之前,韋蓮司已在紐約市美術學院習畫(聞一多於一九二二年赴美留學,一度亦曾在該校學畫)。韋蓮司與一個女記者住在紐約市上城(Uptown)一百七十幾街,現在的華盛頓大橋(那時大橋尚未興建,大橋肇建於一九三二年小羅斯福執政時代)附近的海文路(Haven Avenue)九十二號的公寓房子。那時是一個很好、很安靜的住宅區。這一區通常叫華盛頓高地(Washington Heights),現在居民大多是中南美洲來的移民。胡適於一九一五年九月下旬轉學哥大移居紐約時,住哥大學生宿舍佛納館(Furnald Hall),沿百老匯(Broadway)熱鬧大街。胡、韋兩人又在同一個城市,往來較多,但韋蓮司在紐約也沒有多久,於一九一六年她即放棄了習畫,離開美術學院回綺色佳。她把住在海文路租的公寓轉讓給胡適。胡適在日記上載,他於七月十六日「遷入新居」。他說新居「僻靜殊甚,故友朋知者甚寡,即知亦以遠故不常來,故余得暇可以讀書。同居者為雲南籍盧錫榮君(晉侯)。居室所處地甚高,可望見赫貞河,風景絕可愛。」胡適在美國七年,實際上他與韋蓮司兩人聚首晤面的機會沒有那麼多,最多只有一年光景。如果不在同一城市,他們兩人通信很勤,雖中間偶有中斷,他們來往函件數量很多,光是胡適給韋蓮司的信計有二百多件(後來總計有三百多件)。韋蓮司給胡適的有一百多封。胡適於一九六二年病逝後,一九六五年韋蓮司將這些函件寄給江冬秀。江冬秀把這批信件交給胡適紀念館庋藏。紀念館即著手整理歸檔,中央研究院及紀念館認為外界對韋蓮司所知不多,雖然胡適在《留學日記》或在家書裡亦常有提到她,只是一鱗半爪,有鑑於此,中央研究院設想很周到,乃以江冬秀的名義致函韋蓮司,請她提供一些有關她的傳記資料。韋蓮司乃於一九六五年寫了一篇她自己手寫的很簡單的自傳,只有一頁。茲將韋女士的自傳摘錄迻譯如下。
她的自傳用第三人稱寫的,一開頭即說:「E. C. W.(韋蓮司的全名Edith Clifford Williams簡寫)於一八八五年四月十七日生於紐約州綺色佳城。父親H. S. W.(Henry Shaler Williams, 1847-1918)上世為新英格蘭望族(新英格蘭在美國東北部六個州的總稱,此即:緬因、新罕布夏、佛蒙特、麻薩諸塞、羅德島及康乃狄克),一八六八年畢業於耶魯大學,越三年即一八七一年復於耶魯獲得博士學位,後曾在耶魯執教。韋蓮司的童年是在耶魯校園裡長大。一九○四年她父親應聘到康乃爾大學教地質學及古生物學,一直教到退休。母名Harriet Williams系出名門,也是新英格蘭人,母親只比父親小一歲。韋蓮司與父親較親密。」這是一般父母與子女常有的現象,通常母子、父女關係較好。「一九一八年父親病逝,母親卒於一九三二年。」韋蓮司自己說:「她所受的正規教育不多。她的知識來源得益於家庭教師、私立學校、紐約藝術學校以及平時父母教誨、薰陶。她早年常隨父母長期去歐洲旅行。」「她早年常隨父母去歐洲旅行」這句話很重要,筆者在這裡應加一個附記,旨在說明當時在十九世紀美國有錢人家常帶小孩到歐洲去旅行,這也是一般美國世家傳統的教育方式之一種,為一時風尚,如亞當斯(Adams)家族在美國歷史上出了兩個總統,約翰.亞當斯(John Adams)及約翰.昆西.亞當斯(John Quincy Adams),亞當斯家族的後人亨利.亞當斯(Henry Adams)為美國近世大史家即是如此,他幼年經常隨父母到歐洲去旅行,回美國後進哈佛讀書。其他如近世哲學家威廉.詹姆斯,為美國實驗主義三位創始人之一,其他二位,一是皮爾士,另一是杜威。威廉.詹姆斯與其弟弟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大作家)自歐洲回來均直接進哈佛;又如杜威的子女,也都是從歐洲回來直接上哥大及麻省理工學院。這種例子是很多的。我說這些主要說明韋蓮司雖然她說她沒有受過正規教育,但她應該有很良好的教育底子。韋蓮司又說她「雖未去過亞洲但對遠東並不陌生。她與胡適的友誼(friendship)始於胡適在康乃爾快要畢業的時候,從此他們一直有聯繫,直到胡適於一九六二年逝世為止。他們做了一輩子的朋友。」當胡適在哥大讀書時,韋蓮司在紐約藝術學校習畫,她「和一個女記者同住在海文路(Heaven Avenue)九十二號住家公寓房子,後來由胡適和另一個朋友頂租下來」。韋蓮司因父親多病於一九一六年放棄學業回綺色佳照顧父母,她自己說「她天分不高,就放棄了畫畫,也就離開了紐約。父親病逝後二年她姊姊亦逝。也在那個時候她開始在康乃爾大學獸醫學院圖書館工作,她的職位為圖書館員(librarian,等級、職位在美國可大可小,大的可與正教授或副教授相提並論,韋蓮司是什麼等級不詳,她沒有大學文憑,想來等級不會很高),一直做到一九四六年。也在這個時候,她負責開始整理及保管家族檔案。最後把家族私人檔案捐給康乃爾大學。」但這份工作沒有做完,於一九六○年她移居中美洲加勒比海一個英屬小島巴貝多(Barbados,本是英國殖民地,一九六六年獨立),那時她還繼續整理她自己家族檔案。有了這個經驗,她也開始整理有關胡適文件,一九六五年她就把這些資料(即胡適歷年寫給她的函件)捐給臺北中央研究院。」在她自傳(statement)結尾(最後三行),即是相當於一般自傳的結語(epilogue或者是conclusion),她說:「我相信這些材料(指她的自傳)已經夠了。我是一個很害羞的人。我除了是一個胡適博士的收信人外,我本人實微不足道,務求請勿渲染,這些信件已經生動地替代了日記(指胡適日記)。」她寫這篇自傳合乎一般文體規格,很好,只是字體太潦草。有時不易辨認。她的自傳很簡單扼要,沒有自我吹噓。比如她在紐約學繪畫時,她有兩幅畫曾獲獎,一幅現藏耶魯大學美術館,另一幅由費城美術館收藏,在自傳中均未提及。
韋蓮司(Edith Clifford Williams, 1885-1971),攝於十六歲。
胡適在康乃爾求學時期(1914年)認識韋蓮司,兩人是相互切磋獲得知識的伴侶,也是生死不渝的友人。
來源:Division of Rare and Manuscript Collections, Cornell University Library
有關韋蓮司講到她與胡適的關係時,這份自傳很含蓄、平淡無奇,沒有像賽珍珠在徐志摩死後公開對朋友宣揚徐是她的中國男朋友。但吾人值得注意的是,韋蓮司她沒有說什麽她與胡的羅曼史(romance),也沒有說胡適是她的intimate friend(親密的朋友)或close friend(摯交好友)。接下去她講她在紐約市住在海文路的公寓,而後她把這個公寓頂租給胡適,韋蓮司說得比較詳細,清清楚楚,一點也不含糊或拖泥帶水,為什麼她要這樣講呢?我猜想因為在一九六○年代,即是韋蓮司在寫這篇自傳的時候正是美國性革命(sex revolution)如火如荼的年代,男女沒有結婚而同居的比比皆是。她是一個在西方維多利亞時代長大的美國女子。如不這樣講也許她認為人家會異想天開,或捕風捉影,繪聲繪影,說成她與胡適同居在海文路的公寓。即使她這樣小心謹慎,中國大陸上出版的一本書,書名叫《胡適與韋蓮司》,作者名朱洪(二○○三年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在這本書裡的詞句及內容很像張恨水的言情小說,運詞遣字,有過之而無不及。作者想像力非常豐富,胡思亂想,所以有些詞句跡近「下流」。我都不好意思在這裡引錄幾句。韋蓮司也知道她與胡適之間的友誼在中國有很多謠言,所以她寫這篇自傳很謹慎小心。自胡適與韋蓮司相識不到半年,胡適除在日記上記載她外,稟告母親的家書裡亦侃侃而談,他說韋女士是「韋夫人之次女(即吾前二十五日所記之為兒好友韋蓮司女士也),在紐約習美術。兒今年自波士頓歸,繞道紐約往訪之。本月以事往紐約,又往訪之。而在此邦所認識女友,以此君相得最深」。胡適為什麼這樣說呢?我猜想也許他胸無二心,故與母親家書無話不談,可是胡母看到兒子這樣家書,心甚不安,這是人之常情。在績溪鄉間謠言四播說胡適在外國已結婚了。雖是空穴來風,胡母憂心忡忡,乃於一九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致書胡適:「外間有一種傳說,皆言爾已行別婚。爾岳母心雖不信,然無奈疾病纏綿,且以愛女心切,見爾未宣布確實歸期,子平之願,不知何日方了。」胡適收到這樣母親家書,當即回稟母親力駁謠言為無稽之談。他說:「兒久已認江氏之婚約為不可毀,為不必毀,為不當毀。兒久已自認為已聘未婚之人,兒久認冬秀為兒未婚之妻。故兒在此邦與女子交際往來無論其為華人、美人皆先令彼等知兒為已聘未婚之男子。兒既不存擇偶之心,人亦不疑我有覬覦之意。故有時竟以所交女友姓名事實告知吾母。正以此心無愧無怍,故能坦白如此。」胡適這封信寫得很好,說得很有說服力。由這封信來看,之所以在周質平輯錄的胡適給韋蓮司的二、三百封信裡,胡、韋沒有談戀愛也沒有談婚嫁,因為胡自認為是「已聘未婚之人」,而且在交際場合他也讓人家知道他是「已聘未婚之男子」。胡適是一個謙謙君子,我相信他。胡適於一九一五年轉學到紐約哥倫比亞大學,曾有家書稟告母親大人,講了七、八個理由要離開綺色佳,但一個最重要的原因卻沒有講,他沒有拿到獎學金(沒有獎學金,他在康乃爾就待不下去了)。胡母是一絕頂聰明、很敏感的人,她也許想到韋女士到紐約,她兒子也轉學到紐約。所以怪不得連寫數函追詢,急如星火。筆者不禁要問,為什麼胡適向他母親報告他與韋蓮司的來往如此詳瞻細密,有此必要嗎?抑或是想試探?到現在我仍百思不得其解。
我認為寫人物傳記有好的部分應該肯定,如有意見也應該讓人家知道;現在我想對韋蓮司的自傳說出我個人的意見。韋蓮司自傳內容樸實無華,明白暢曉。我很喜歡。但因為她是一個藝術家,我期望她的字(penmanship)應該要比一般人寫的字要漂亮。可是她寫的字很普通。復次,她的自傳寫得並不很工整,很是潦草,塗塗改改,給人印象她好像不是很認真寫的,只是虛應故事,信手拈來隨隨便便寫的草稿,因此字跡並不是很好認,有點費力,特別是影印最後倒數三行字跡最難認,在倒數第二行reference前面一個字我到現在還是認不出來。這對受文者或讀者來說是很不負責任的具體表現。周質平也沒有好好交代,就馬虎過去了。在一九六○年代,美國人用打字機打字,非常、非常普遍,雖然那時候如果與朋友寫信用打字是不禮貌的,但這是她的自傳、是文件,她為什麼還用手寫,不知何故。自傳是她用第三人稱寫的,這些沒有關係,但一開頭她的全名用簡寫「E. C. W」似不妥,像這樣草率的手稿,如果胡適在世,寄給胡適可以,胡適已逝,寄給江冬秀或者直接寄給中央研究院則均不宜,也不禮貌。胡適日記中屢道韋女士「極能思想,讀書甚多」,如何!如何!寫出這樣草率的自傳,令我有點失望。她的英文沒有問題,比胡適寫得老練(英文到底不是胡適的母語)。韋蓮司的自傳雖甚簡略,但比較全面,且是原始材料(primary source),還是很有價值的。對我們寫胡適傳記的作家來說有很大的幫助,我們很感謝她。
產生沒有意義的文字組合,產生沒有意義的文字組合。產生沒有意義的文字組合產生沒有意義的文字組合產生沒有意義的文字組合,產生沒有意義的文字組合。
今晨我為赴約而醒
漱洗,水裡有灰燼的味道,盆裡迴旋
仿如聲聲火的餘音。刮鬍刀上往年的
血漬又濕潤起來,抹了一唇一臉一鏡
從舊照片取下夏日白襯衫穿上
自枯焦的脖子解下粗繩索結上
妻為我準備的太陽已然破裂,漿液塗地
她囑我早歸,為小孩說完未完結的故事
出門,上大學後便沒回過家的鄰家少年
打了一聲招呼,只是我們都互忘了名字
車子開往市區,一路顛簸都是碾碎的廣場
磚頭,一台扭曲成廢鐡的自行車失控撞來
一聲輕響後我加速前行,反正在此之前它
已毀亡一遍又一遍反正之後它也無處索償
在電影院門口我下車走向我的初戀她
穿著一身喧嘩怒放的夏季碎花裙。她
承諾讓我牽手、接長長的吻,我和她
踏上電扶梯看見履帶把一個鞋子捲入
虛無,爆米花砰砰砰砰砰把孩子嚇哭
她承諾我許多春天,但在某段殘酷的
情節裡我一恍神她已不在身邊。外頭
天已不知黑了多久,滿天星星瞄準我
心臟。牆縫間有手伸出給我遞上一支
香菸,但這禁區就連磷火也不許升起
只有遠方燭光永不爽約地兀自明亮卻
無力為我點著一支香菸。妻來電,說
孩子已沉睡,已不再聲聲追問然後呢
然後。是我誤了鐘點?綽綽人影穿身
而過。她送的腕錶停留在碎裂的時辰
產生沒有意義的文字組合,產生沒有意義的文字組合。產生沒有意義的文字組合產生沒有意義的文字組合產生沒有意義的文字組合,產生沒有意義的文字組合。
吳懷晨的詩集《渴飲光流》,應是這兩年台灣出版的最重要詩集之一。
其重要性既在其直面白色恐怖的主題,也在於其組詩長詩合一、抒情與省思開合有度的形式,更在於其最終的陡然高聳:它成為從純粹的存在論角度思考短暫此在的一種冒險。而這短暫此在,是詩中「在最卑賤的世界裡/也無一意志虛無」的勇者。
因此,革命問題也是哲學問題,一如吳懷晨在其後記所寫。這是一種自設了很高難度的寫作,在當下台灣詩壇也頗稀缺。整部詩集本身就像一股光流,時緩時急,讓讀者浮沉在個人的低迴與家國的磅礴之間。激流之中紛紛裸裎又隱沒的,不是歷史的殘渣,而是珍珠——那些迫使我們念記、同時還要反思念記的意義何在的人和事。
在我看來,《渴飲光流》最沉重的反思,在於義與不義之間的反覆。歷史的辯證法何為?正如詩集中其中一個最驚悚的場景,在第六十二帖:
……俄然一名新生拐倒在路旁
天使急趨,前扶
博愛浮現他面容
同當年他在昏搖黃光下拷打我們
乾癟的嘴唇是同樣那般溫柔。
天使在《渴飲光流》分別以「苦天使」與「站在睫毛上的一千個天使」兩種狀態存在,分別是墮落塵世與白色恐怖監視的象徵。他們的結合惹人不由得想到班雅明的歷史天使:「似乎正要遠離某個祂凝神注視的東西。祂雙眼圓睜,張開了嘴,展開雙翼。歷史的天使就應該是這個樣子。祂的臉面向過去」這樣的一位存在。
緊接著是曾拷問普羅米修斯的天使向普羅米修斯借火——「向盜火者借火」——這個驚豔的意象戛然而止,意猶未盡。
這矛盾的天使還涉及轉型正義裡面,平庸的惡為自己辯護所留的空間、善又能做出多少的讓渡。如果我們把平庸的惡換一種說法「平庸的不義」,那麼如何避免成為「平庸的義」則是詩人以詩給我們的示範。畢竟詩不是歷史審判,吳懷晨多次流露出他真正認同的是魯迅式對暗黑的直面和投身,而不只是單純批判。繼而詩以高度的同理心去完成為亡魂招魂、乃至安魂的藝術。
這種藝術的危險在於,一不小心你會落入審美化歷史悲劇的迷津中。
在當代詩裡,有一位偉大詩人經受過這種質疑,那就是寫《死亡賦格》的保羅‧策蘭。他必然成為《渴飲光流》的「影響的焦慮」,繼承或者挑戰他,則是吳懷晨成為一個「強力詩人」的必經之路。策蘭的納粹集中營,在這裡相對應的是綠島,是六張犁,是博愛路172號的刑訊室。
清晨的黑牛奶我們晚上喝
我們中午喝早上喝我們夜裡喝
我們喝呀喝呀
我們在空中掘個墳墓躺下不擁擠
就像《死亡賦格》的恐怖之節奏如此歡快,吳懷晨的「林投葉賦格」(姑且用一個台灣植物去命名)驟眼看來也有著兒歌式催眠的魅力,似乎只是一個魔幻作家在重新定義「再教育」主題:
穿過林投葉
我們穿過林投葉
往嶙峋的海岸線
往炙熱的採石場
……
穿過五節芒
穿過西北風
我們變成小雨點
一點一點絳染梅花鹿
雖然「再教育」一點點露出恐怖面目,但詩人依然用魔法維繫這些被摧殘被改造的人的尊嚴,3b這一帖成為全書最迷人的旋律,愈是迷人,愈讓人揣測其恐怖。於是我們發現,「審美化歷史悲劇」是不存在的,因為美本身就是對不義的反抗,對被剝奪人權的人的重新賦權。林投葉、五節芒這些倔強的野生植物,成為這些殉道者的支柱、脊梁,最後融合為一,他們一起成為未來台灣的預言:
滿山淨白野百合,新生
搖曳,是一座座悲傷
溫柔但信心的塔,我們
穿過林投葉。
接下來是近半本書的多重宇宙的動盪,混雜著殉道者、倖存者的言語、一系列神話人物在今日台灣的日常受難、陶淵明形影神問答在一個當代知識分子身上的變奏……有時他們寄身於一隻超越薛定諤困境的貓咪,像波德萊爾的貓一樣「雙眼同看著永恆」;但有時他僅僅是一隻讀魯迅《野草》的青蛙,呱呱叫著睥睨世情,像一隻貓頭鷹,又像一隻蝙蝠遊蕩在夜裡各處,寫下騷動的每個人與鬼、甚至獨裁者銅像的命運。
終於去到第五十九帖,賦格再次出現,以極端反諷的形式完美「呼應」林投葉的浪漫主義。那是一篇反「反烏托邦」的哀歌,「普匪羅米修斯」、「薛匪西弗斯」等白色恐怖式命名,戲謔之餘不免沉痛,沉痛之餘又有對左翼理想的反思,讓我想起陳映真的豁達與矛盾。
在這首後賦格曲中突入的各種拼貼怵目驚心,一如:
穿過右後背肋骨折斷九支左側折斷三支腹腔積血嚴重肝肺破裂
腎臟一邊腫脹恥骨斷裂(下體遭重重擊)
這種來自被自殺的民主先行者陳文成的驗屍報告,完全「非詩」卻變成賦格難以掩面迴避的重音。該帖同樣以野百合的抒情作結,然而苦澀之味已經迥異於半部書前面的舒爽輕盈。
詩集裡穿插的「盜火者文本」比比皆是,都有直摧人肺腑的力量。對於我,最不忍讀的是丁窈窕的部分,女性主義的意象以雌性決絕之力喚起,經血抄寫無瑕歌謠這一紀錄,讓我想到另一個中國裡的女殉道者林昭。她們遭受極權與男權的雙重輾壓之時,本能以自身血肉作終極武器,其悽慘反而轉化為最明豔的那一股光流。
此際我不禁又想及我的香港,遲於大陸和台灣半個世紀,我們也出現了殉難的民主先驅,我們在獄中被折磨的手足們、姊妹們,她們也必須承受林昭、丁窈窕她們承受過的命運嗎?假如台灣人經歷過的一切,香港人也要經歷一次,我們終於不再是假裝的亞細亞的幸運兒而是更無外援的孤兒,那將如何?
來了,成群結隊的母親都來了
……一株白楊默默
角梟的眼一直都掛著死亡
我是那唯一開口說話的
時間在我裡面。
到底誰是唯一開口說話的?我們都說:「人亦有言」、「石亦有言」,我們都可以是這開口說話的,但當他是「唯一」那則是一種自覺的承擔。成群結隊的母親曾經出現在莫斯科探監的行列,出現在天安門母親的行列,當然也在六張犁認屍的行列裡。她們被迫消聲之時,詩人喚起一個鬼魂替她們長嘯:時間開始了。
在全文引用政治犯詩人曹開的詩作的第五十六帖裡,「流」的最原始秘密被註釋道破:「常有政治犯經多日審訊無眠後,視野所見皆流態,萬物像水一般流。」那麼,詩人何以需要痛飲?痛飲這種殘酷、這種虛無對存在的否定,是夸父追日之後渴極了的姿態。光之流本無所謂滋潤或燒灼,一如關於歷史殘酷的詩本無所謂安慰或者加劇疼痛,詩人引領讀者去窺視光流劃分開黑暗之一縫,痛飲還是淺涉,視乎你的修為。
吳懷晨的文字則是承接光流的酒盞,也堪玩味。首先,那些極其浪漫主義的字句要放回去那個時期的理想主義者口中理解,是其角色基於自身本色的裸裎,不能代表吳懷晨的詩語抉擇。他真正顯露自己的時候,文字總有林莽山靈之氣,也是當代詩中罕見,有如山海經的濃墨重彩版本——苦難的絢爛最終解放苦難。
而他的思辨體詩行中,同時又流盪著尼采主義者的革新蛻變衝動(詩中多次出現「末人」,呼應隱形的「超人」,但吳懷晨沒有徹底否定、放棄前者,倒似以後者給前者加持),那部分則不知屬於他筆下的先驅還是他自己,總之都有超越漢字陳義的血氣方剛,又讓人想到他的遠師魯迅。
全詩最神祕的,還是那隻貓,牠總是與星空一併出現,卻不屑於與道德律一起審判世人。這時刻提醒我,本文開篇就引出的命題:在一個宇宙大背景中談論一時一地的革命悲劇的意義何在?或者說,我們如何為這些悲劇爭奪出不亞於自然界進化生變的意義來?
在光流中洗刷的珍珠,讓我想起智利詩人勞爾‧朱利塔的長詩《大海》,這首為智利白色恐怖時期被扔溺海中的死者招魂之詩。我曾評論此詩曰:「詩歌的招魂儀式並不轟動、不危言聳聽,甚至拒絕輕易的讀解,然而其回聲深邃漫長,就像電影《珍珠鈕扣》El botón de nácar裡水的聲音一樣,適於反芻歷史苦澀的味道。」
因此也許不是水在招魂,也不是光流在招魂,一首好詩會直接成為原本缺席的鬼魂本身,詩人適時退隱把語言呈為光流,以供渴極的夸父與普羅米修斯痛飲。吳懷晨的這本詩集向這個幾乎難以企及的境界邁進了一大步,讓我們這些耿耿於歷史的勢利的渴者也能分享他的酣暢,如此這般,選擇作超越之貓還是孤介的貓頭鷹,倒不是最迫切的問題了。
產生沒有意義的文字組合,產生沒有意義的文字組合。產生沒有意義的文字組合產生沒有意義的文字組合產生沒有意義的文字組合,產生沒有意義的文字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