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片箭雨,遮天蔽日,此生此世,恐難再見。
當年村子鬧饑荒,連續三年麥子都失收了,村裡頭陸續有人餓死,我們餓到快瘋時,老彪帶著三十多個老鄉拿起破舊的鐮刀,去鄰村搶米,我當時年少輕狂,拜別了二老,隨老彪往鄰村走去了。
鄰村的大米也不多,但我們實在太餓了,看紅了眼,真的搶起米了,老彪三兩拳便將四五個攔路的村民打倒,大喝道:「我村缺糧,故來借米濟貧,見諒見諒。」鄰村村民就不阻礙我們了,我們發瘋的逐家逐戶搜糧,卻不知他們竟找來了城裡的官兵,我們那裡是官軍的對手,三兩招下來,我們全被抓了起來,押到鄉城的市集行死刑了。
咔!又一個人頭落地了,我用我徬徨的目光向左望去,只見那肥得像豬的刀斧手又將一個人頭砍下了,我心中默默數了數,還有三個就到我了,想到這兒,我的脖子微微一寒,噠噠噠!突然一陣馬蹄聲打亂了我的思緒,騎在馬上的官吏目光無情地輕掃我等三十多條即將身首異處的死囚,宣告:「奉天承運,皇帝詔曰,北寇南侵,戰況嚴峻,朕特赦天下死囚,令彼從軍,將功贖罪,欽此。」
就這樣,老彪與我等三十多人不用死了,官府給了我們一人一把刀,不再是我們村那把早已生銹的鐮刀,而是一把把滿佈舊血的大刀,聽那些當兵的説,這是上一手留下的,他們或許是官兵的,或許是北寇的,武器收回來了,但他們的軀體早已葬在茫茫黃土之中,甚至有些人更被饑腸轆轆的兵民分吃了。
待在軍中不夠兩天,我們就赤著腳匆匆上陣了。
戰場上,殺的混亂,敵我廝殺在一起,分不清敵我,刀光劍影,教我眼花撩亂,我不知道,那些老兵口中的血流成河是不是真的,但我知道,那些血啊!將我那泛黃破舊的爛布衣染成鮮艷的大紅色,我也有戰鬥,只不過我怕死,我要留著命子回家,所以在兩軍相接時我未有衝上去,我們村裡有十數個不怕死的跟著老彪與大部隊衝在最前面,但除了老彪能提著五六個北寇的頭顱平安歸來外,他們無一倖免地逐個被馬刀砍成碎片了。
我還是挺慶幸自己未有去逞強,因為,那晚上,整個軍營都有肉湯喝,我有三年多沒有喝過了,至於那些死去的,不但沒有肉湯喝,甚至連安家費也沒有。
在接下來的幾年裡,我和老彪等餘下的老鄉跟著軍旗轉戰各地,因為老彪作戰英勇,拿下了不少的軍功,我們的伙食待遇也隨之變得愈來愈好了,我們不但餐餐有白米吃,甚至有時也會喝到兩口肉湯,老彪好酒,他往往總有辦法在軍營弄來一兩瓶醇甜的好酒,每年臘冬與一眾老鄉圍在篝火把酒言歡,不過隨著時光慢慢流逝,每年相聚的老鄉愈來愈少,最終在微弱的篝火前,只剩下我和老彪二人,默默地品嚐著無言。
蒼天無情,如此品酒不過三回,又有變故。那是一個白骨滿佈的戰場,一支支殘破不堪的軍旗搖搖欲墜的斜立在荒野之上,任由毫無生氣的秋風將其飄揚,彰顯它們曾在這片大地上綻放光輝與榮譽。突然,一支大軍的闖入打破了此地的死寂,這是官軍的先鋒部隊,策馬為首奔馳的正是我的同鄉老彪,此時的他,因屢建軍功,已成獨當一面的指揮使,統率一支上千人的部隊,而我,則以副官的身分隨之征戰,老彪說當軍官不用沖在最前面,沒有那麼輕易死掉,他又說,他眾多弟兄只剩下我還在了,即便萬箭攢心,也定會保我周全。
我們在此橫跨數百里荒野行軍,奉命赴京協防,途中老彪和我都曾想像京師是多麼金碧輝煌、多麼燈紅酒綠,我們都盼著有一天能親臨其境,但這一個希望徹底被幻滅了,我們在京師西北六百里遭遇一隊不速之客,這是一隊象徵死亡的騎兵,他們,兵力不足三百騎,但卻是北方外族最強大的利刃,我們隔着數里遙望,已經感受到那些隱藏在黑甲之下的濃濃殺意,他們手中的寒茫彷彿已洞穿我的肉軀,緊張的我下意識地轉頭望向老彪,早見他沉著地指揮部隊,嚴陣以待,然而,我深信,即便是他,也無法阻擋他們的鐵蹄。
他們來了,千尺在這群產自北方的駿馬眼中不過是十步之遥,他們三騎一排殺來,猶如一座座穩重的暗鋼鐵塔湧來,衝向老彪佈下的盾陣。破!就如一把大刀砍在藤籃上,防線在須臾之間被上百座浮屠衝擊得土崩瓦解,兩翼不斷有鐵騎湧入,無數將士還未來得及反應,便攔腰斬開一半,拋散於血紅的天際之下。噠噠噠噠!馬蹄聲愈發清脆明亮,我的心臟愈發恐懼不安,因為這代表他們離大營愈來愈近。
「嗚啊!我的手臂去哪了?」
「可惡,我們的箭矢根本無用。」
「稟指揮使,兩翼均被突破,大營有北寇闖入!」
兵卒的痛楚,弓手的無奈,傳令官的焦急,與我擦身而過,傳到帳中的老彪耳邊,他即時望向我,我細聲道:「守不住了⋯⋯」老彪雙目裡掠過一絲鮮有的絕望,然後迅即回復原來的精幹與勢厲,他站起來,珍重的表情浮現在臉頗之上,著我率二十騎撤退,向中軍告急,而他拔出佩劍,緩緩步出營外,頭也不回,率領其他所有部屬出戰。
待我找到援軍,馳援趕到之時,已經是黃昏時份,荒原上人煙荒蕪,數個時辰前的戰爭彷彿已過數百載,敵我死戰的痕跡蕩然無存,留只有微弱的梟梟硝煙徐徐升起,宣告著在這片大地上,曾經歷一埸壯烈的戰爭,一陣秋風掃過,煙霞徐徐散逸、消逝於昏黃的斜陽當中,我知道,老彪不在了,他們也不在了,風沙總是在這時入眼,一滴眼水在眼眶溢出,滑過久經滄桑的臉頰,落在涸乾多年的裂土之中,但願這水滴落下,能在春起之時,化在春泥呵護著你。
我從腰間取出一袋老彪先前贈我的白酒,朝著夕陽西落的方向灑下,白米與酒香在塵土中瀰漫,但願老彪您能在西去的路上喝上一口好酒,餘暉灑落,映照得大地金光燦爛,格外溫暖,又一陣秋風吹來,拂過我的衣䄂,也拂去我的懷想,該走了,騎上一匹瘦弱的老馬,隨著大軍北上迎敵。
區區千人的覆滅不會令那些身披錦衣、頭戴烏紗的達官貴人卻步,在他們的眼內,這不過只是一個數字罷了,相比之下,聖上之意較為重要。在一道不足百字的聖旨下,十萬大軍浩浩蕩蕩的北伐中原,主動出撃,與盤據中原多年的北寇決一死戰,在無數兵士奮勇殺敵、生死相搏下,我軍勢如破竹,罕有地戰勝了一支又一支的北寇部隊,但我軍早已孤軍深入,在糧道被截的情況下,我軍再次遭遇那支猶如鐵浮屠的重騎兵,十面埋伏,在無情的馬蹄下,十萬大軍潰不成軍,兵敗如山倒。
在一道道寒槍的飛掠下,餓寒交迫的兵士驚慌失措,紛紛臨陣脫逃、倒戈卸甲,敗勢難挽,儘管如此,尚有不少忠貞不屈之士視死如歸,手持三尺利刃,在千軍敗退之際,逆流而上,與北寇鐵騎短兵相接,他們前仆後繼的犧牲,也止不住大軍的敗勢。在斷壁殘垣之中,我看到了我軍主帥的旗幟徐徐倒下了,這意味著我軍徹底敗北,十萬精兵付諸東流,千軍萬馬屍橫遍野,朝廷八百里急令死守,但茫茫敗軍中,又有誰敢接旨呢?
三軍統帥戰死沙場,督軍校尉率眾而降,逃兵敗卒劫掠百姓,北寇如入無人之境,直搗南方,這樣下去,不出半載,京師將落北寇掌中,黎民會遭異族欺壓,我不願去想我的村莊被北寇劫掠之況,那裡還有我心愛的姑娘和敬重的父母,於是,我站了出來,領下了旨,奉聖上令,率軍死守,在聖旨的天威之下,我收攏了大約五千人馬,屯墾於南下京師的唯一要道,誓死抵抗北寇的進侵。
晚霞染紅了半邊天,俯瞰山塞之下,是一個個數之不盡的白骨丘嶺,是一條條婉轉曲折的血河赤潭,華夏或北寇,生時在此白刃相見,逝時在此白骨相疊,回眸身後,十餘對堅毅的眼神凝望著我,這是我屯守在此的第三個月,我們起初有五千之眾,但在與北寇連日血戰下,九攻九拒,人數劇減,迫於無奈,我下令捉拿路過的逃兵劣民,以充兵源,而我身後眼睛的主人便是起初隨我死守此地而仍生存至今的將士,在無數生死關頭我們互相扶持,如今我們不但情同手足,更是我的得力戰將。
月亮不知何時升起,皎潔的白光撫觸黃土中的白骨殘骸,亦洗滌我們在戰爭中早已麻木的心靈,我雖無回首,但是我知道,我身後有人落下了男兒淚,那是子女對父母家鄉的思念,亦是人性對自己殺戮的懺悔,我沒有流淚,因為我殺人,是為了救更多的人,即便滿手鮮血,我亦在所不惜。
在連天峰火的戰爭歲月裡,寧靜平和的夜格外短暫,狼煙隨同黎明升起,一支支北寇的部隊站滿了山寨下的大道,今日,北寇的帥旗屹立於軍前,這意味著北寇王親自出征,打算在即日攻下我寨,我軍絕不可能守到太陽落下,倒不如趁其不備,率軍殺下山,擒賊先擒王,只要殺之,便可終結戰禍之源,永無止境的戰爭便能告一段落,賠上我們數千小命,也值了。
殺!在一片驚天動地的叫喊聲下,數千勇士爭相殺向北寇帥旗,視死如歸,敵軍的防線猶如紙糊一般,我軍破防而入,不顧一切,前面的弟兄倒下了,後面的弟兄又湧上來,五千死士,無一人退縮,為報答戰死的戰友,為守護南方的家園,為更美好的明天,我們前仆後繼的殺入敵軍帥陣,距離北寇王或許只有半步之遙。
就如首戰,敵我廝殺在一起,但這次我沒有畏戰,我是領軍者,是為首衝殺在萬軍林中的大將,大刀亂舞,不知殺了多久,殺了多少,我的左肩早已斷去,我的右腿也有兩道見骨的傷痕,鮮血淋漓盡致,溫熱著我這逐漸發冷的軀體,在這合刃之急,我看到北寇王的身影,他高大魁梧,安坐在王座之上,手執夜光杯,我用滿佈血絲的曈孔察覺到他嘴角裡的冷笑,格外陰沉,教我心頭一涼,我看到近在咫尺的帥旗稍變,北寇弓手紛紛張弩挽弓,瞄準正在廝殺的敵我。
呼!無數箭矢呼嘯而來,遮天蔽日,我停下了步伐,昂首凝望滿天飛箭,像極了兒時老家豐收的麥田……
後文:萬箭誅心死,一道道晨光穿透密雲,灑落在大地之上,倒下的小將望向久違的南方,只見一隊精兵支援趕到,在他生命的最後一刻,隱約看到一面帥旗隨風飄揚,寫有一「岳」字,帥旗下,一大將身穿銀袍金甲,策馬領軍奔馳,看到死去的小將,道:「汝已盡忠,飛,定不辱命。」旋即策馬進攻,揚起一陣沙塵,北寇王一手捏碎夜光杯,丟在地下,號令千軍應戰,大戰,一觸即發。
產生沒有意義的文字組合,產生沒有意義的文字組合。產生沒有意義的文字組合產生沒有意義的文字組合產生沒有意義的文字組合,產生沒有意義的文字組合。
年終偽統計,表揚像你這樣的一個讀者。
以一年將盡為理由,回顧一下自己
近年的閱讀生活。一點也不科學,
擺明偽統計,零結論,
只求以小讀者的專注與獨斷,啟動
可以不斷延伸而無法歸納的文學小數據庫。
土地問題加上窮,借書是一個選擇。學院尤其是借書者樂園,往往在借了一堆做功課、寫論文用的書之後,還有餘額借一些單純想看的閒書、雜書。有沒有試過,到了退宿、畢業那天,才發現有一本暗角的書,竟然靠不斷的重借續借撐過你的大學歲月?
可惜一切都有限期,一旦失去學校圖書館的庇蔭,便暴露在公共圖書館殘酷的兩星期之下,於是罰款成為日常,所幸續借仍是急救大法--來,讓我們續借到2019吧!
【編輯部和大專生團隊都借了甚麼?】
梅原猛《地獄的思想》
他的書一向值得讀,而且自覺讀他的書是一種修行,人世間痛苦,希望從宗教哲學找到出路。
鄭寶鴻《此時彼刻:中西區百年繁華》《幾許風雨:香港早期社會影像1911-1950》
為了準備展覽,思考圖像與歷史之間的再詮釋。
陳志勇《抵岸》中文版
自己有英文版,想從書度大小,甚至印刷色偏差等對照一下,本身是無字書,但就算完全複製,當中都會包含編輯/出版社的不同取向。
Levon Biss , Microsculpture: portraits of insects
好喜歡動物,除美學外,其中的影像也橫跨了科普、人文、自然史。
Marjane Satrapi《我在伊朗長大》系列
好些年前的熱門書,現在才讀,覺得好好看。
鍾玲玲《玫瑰念珠》
想在讀重寫版《2018》的同時讀,發現這本的結構更複雜。借的時候,書中還留有前兩個讀者的對話便條呢。
李振盛《紅色新聞兵 : 一個攝影記者密藏底片中的文化大革命》
想認識文字記錄以外的文革,也佩服作者當時保留照片的舉動。
蔡炎培《藍田日暖》
紀錄片中的蔡炎培、王無邪、崑南
看了蔡爺紀錄片《最後的情書》,想找回那首朗誦得非常動人的〈廊椅上的少年〉讀讀。
《莫迪利亞尼:禮讚生命與情愛》
世界名畫家全集
何政廣主編的「世界名畫家全集」系列總是深得我心,大半本是全彩,畫作很多,評介翔實,已讀過這系列的「雷諾瓦」、「夏卡爾」和「孟克」,今次是因為讀到西西早期作品如〈東城故事〉、〈草圖〉等常提及這個畫家,便想找來欣賞。
三毛《紅塵滾滾》
中學時已看過很多她的散文,想讀讀散文以外的(這本是劇本)。不過預計還是讀不完。中學時沒甚麼書,都到公共圖書館借,反而大部分都讀得完。現在通常有實際目的(功課、論文),也買多了書,但純粹閱讀的閒情逸致卻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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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在前面:2017年大華銀行舉辦首屆「年度水墨藝術大獎」,筆者幸運奪魁並獲資助到紐約藝術組織Flux Factory駐留兩個月。期間,筆者走訪當地各大小藝術展覽、藝文場地及工作室,埋首創作又與其他駐留藝術家交流。藝術駐留是件怎樣的事?藝術家或寫作人的個人發展需要些甚麼?而在多種族聚居的一端,華文作家怎樣呈現其眼中的「大蘋果」?體驗異地文化能擴闊視野,但回到工作室獨個兒靜下來,很清楚世事無絕對的美麗。
一、
從事藝術創作並不浪漫,在沒有任何生活保障的波希米亞工作模式下,朝不保夕的焦慮才是真象。獨立的文化人需要經常外訪,算是文化產業經濟轉型後的狀況,儘管別人總以羨慕的目光窺看他們的社交網絡圖文。我撇下恆常的藝術計劃與教學工作,隻身到另一地方生活一段時間;但電腦在手網絡長備,工作還是要繼續。「旅居」一詞,可真詩意。遊歷與闖蕩不是年輕人的專利,Working holiday申請人或許只是不想再留在原居地;而不同年紀的文化人,總有其出走或暫時居留的理由。
圈外友人知道我參與藝術駐留,除了恭賀,腦裡只有「博物館」三字或誤以為獲資助去歎世界。至於為何要留兩個月那麼長,他們不太明白。不過,要理解一個城市的文化,兩個月何其短促啊,更遑論打入當地圈子,開拓個人藝術事業。二十世紀初藝術駐留概念萌生時的確浪漫,至六零年代歐美社會氛圍變天,藝術駐留成為尋找烏托邦的途徑,或作為藝術家介入社會與公眾的平台。九十年代強調多元與差異,歐美以外地區的駐留機會漸漸增多,關注當地文化成為主旋律,奇形怪狀的駐留形式亦一一實現,而參與駐留的也不一定是藝術家。時至今日,沒有一個駐留完全相同,甚至人們對無盡的駐留產生懷疑。在學術研究與商業畫廊市場運作外,藝術駐留仍是藝術家生存的另一種模式。
雖然,埋首工作室專注創作的駐留機會仍有,但從工作室轉換為創作處境(Situations),創作人借助處境為創作啟發與內涵,佔的比例更多。在特定的時間等待機遇,讓思考與情緒發酵。藝術駐留該給予最基本的生活與創作支援,不必有太多限制或預期,除了駐留結束之期,不應再有其他交差期限。這情境容讓實驗進行,接受未完全成熟的概念出場,結果不必亦不能預計。既然強調實驗與嘗試,錯誤自然會發生,而創作人不能控制下犯的錯,可會美麗而妙趣(happy failure)。種種創作的念頭與方案,或者就這樣逐漸萌生,他朝有日在地球別處開花結果。
不過,現實歸於現實,創作人多視駐留為發展機會。我初到貴境時,Fluxers不是會問:「你甚麼時候有展覽?」「你有沒有活動想辦?會不會提交計劃書?」「你只逗留兩個月那麼短?!甚麼時候再回來?」在我連對方是何方神聖還未搞清時,只能支吾。後來,我明白他們為何這樣問。藝術駐留,是在短時間內建立最多的友誼,搭建在地與海外的人脈。你在發現對方文化,人家也在認識你及你的過去。駐留,就是多向的文化交換,各取所需。文化圈子有很多,你能打入哪些視乎你的意願與能力;各種展覽或計劃的Open call不時收發,總找到合你口胃的。不過,駐法國的葡萄牙藝術家卻對我說:「我不相信所謂的藝術事業與成就,我只喜歡交朋友。」
藝術光譜一望無際,誰都可以是Visual Artist,該詞變得幾近無意義。無以名狀,遊離變異及滿佈灰色地帶的實踐,瀰漫於紐約街頭巷尾;懷疑權威與中心的情緒,濃烈得幾近成為另一種主流。藝術計劃需要各路人馬獻計,不論策展人、畫者、立體創作人、版畫師、布藝家、觀念藝術家、表演者、樂手、DJ或學術研究員,而寫作人(writer),當然是其中重要一員。同時,一個人豈止有一個身份?美國不少藝術駐留計劃,十分歡迎寫作人申請。
Flux Factory現址外觀
二、
我駐留的地方是Artist Collective組織Flux Factory。它有廿五年歷史,集工作室與展覽場地於一身,草創時位於Brooklyn一工廠大廈,後曾幾度搬遷,至今位於Long Island City,與Manhattan只一岸之隔。1993年,七位藝術家成立Flux,給新晉藝術家(emerging artist)在紐約站穩陣腳,是開展個人創作道路的跳板,商業畫廊外的另類選擇。基於Artist Collective平等、互相尊重與自由的精神,每周例會中新舊人無分彼此,輪流主持會議及負責記錄。即使是首次出席的Studio Resident,也可以對Flux將來提出己見,或動議展覽及活動方案。
紐約本是多國移民城市,在一國具名氣的創作人,至紐約時或得重頭開始,因而「emerging」一詞不限於年歲。美國的Fluxers來自各州份,各種膚色人種均有;與我同期從外地來的,有墨西哥、烏克蘭、法國、南韓及菲律賓等。因為頻繁的展覽與活動,Flux裡面總是人來人往,不同口音、種族、性別裝扮或宗教信仰的人一遇上,便是親切的擁抱與互相介紹。我常笑說,若不是在Flux有同伴相隨,一個人在工作室可會抑鬱成病。Flux就是有朋友、有相近處境的同伴,有藝文資訊、有Studio Visit,及充滿機遇的藝術生命共同體。香港作家潘國靈於2007年獲一年獎助金駐留紐約與愛荷華大學,後出版《第三個紐約》一書。不得不佩服潘潘對文學、文化及城市各領域的博學,其重尋各國作家公寓與曾入住的酒店一節,可為深度文化旅遊指南。不過,他以旅人的目光觀看紐約,亦沒多觸及紐約生活的種種壓力與焦慮;我一踏入Flux,忘卻日夜顛倒的時差,頓然成為落戶這城的New Comer。於紐約生活的心態,與旅人差異可大。
每周例會後,一眾Fluxers合照留影
生活,無可避免充斥困難與壓力。我始終搞不清為何人人希望得到美國的居留權,卻清楚感受到留在這裡的壓力。旅居紐約廿五年的已故香港藝術家關晃曾說:「他們(紐約畫廊)把藝術家當成明星一樣,超過三十歲未出名的,就沒希望了。」(註)他以外來者身份,長期處理貧困的狀態。非本土創作人,一方面尋找藝術事業門路,另一方面要達至合符居留的條件,例如參與由市政府籌劃的展覽,不管它辦得如何。繳交租金、支付生活費與創作費也是每月頭痛之事。兩個人在Brooklyn合租一個九百平方呎單位,作共同生活與創作空間,盛惠每月美金$3,200,港幣約$25,000。聽起來,租金與香港同樣高昂,但在紐約租賃一次小型貨車運送作品,動輙要港幣約$400。至於其他開銷,例如聘請師傅替展場掃漆上板或出版書籍,更不是預算有限的小團體能考慮的事。所以,在紐約生活的大小事務,我們一眾Fluxers都盡量自行想辦法解決。而Flux,猶如創作人的庇蔭,遮風擋雨。
花時間賺錢養活自己與埋首創作,是永恆的矛盾與拉扯。我認識的藝術家均不依靠賣作品為生, 身為Freelancer的工作可有博物館教育計劃策劃員、大專或中學兼職教師、周末駐場DJ、博物館警衛或衣帽間工作人員、餐廳侍應,或褓姆。紐約工作室遍佈各區,Brooklyn的Bushwick舊工廠大廈是業餘或Emerging Artist工作室集中地。甫進入偌大的廠廈,我發現每層均被間成數十個劏房單位,四面牆壁不過百餘平方呎的小空間,就是創作人奮鬥場所。區內不少廠廈已用於創意工業,而每層皆是多不勝數的奮鬥房。他們到底是如何生活的啊?我站在長長密閉的走廊,訝異卻無言。Fluxers似乎已習慣這種掙扎與妥協,淡淡然的跟我回道一聲:「是啊,地方很小。」我不清楚那些創作人的背景,只看見作品水平參差,形式卻多樣。的確,Bushwick 一類地方是個試練場。正因為紐約創作圈夠龐大,能讓千奇百怪的事情發生,不完整或未成熟的概念可以透過實踐慢慢成長,反觀香港有時候連播種的空間也難找。城市有這樣的寬宏,才配得上有成千上萬的創作人才駐留。
Bushwick其中一幢工作室大廈的其中一層
三、
紐約,不是一個,而是五個城市。Queens、Brooklyn、the Bronx、Staten Island及Manhattan自成一角,各不相干。咫尺之間,城市景觀、文化氣氛與在地的人的模樣盡是不同。Manhattan五光十色,華麗明艷,急促而壓迫。當我經過Harlem來到the Bronx,廣闊屋苑清幽閒靜,多逛兩個路口才知那是非洲移民區,街上混雜多國語言,周邊的店舖主要服務鄰近同胞。那亞洲在哪裡?最舊的唐人街在Manhattan Downtown,另有日本人及韓國人社區,在Brooklyn的Sunset Park或Queens的Flushing亦聚居不少亞洲人。我一踏出Flushing地鐵站,到處是台灣人與韓國人。Fluxers告訴我,北韓流亡來的人也匿藏於此。美國崇尚自由,可我不太看得見新移民生活上的自由;美國強調平等,可我不時感受到種族間無日無之的繃緊。拉丁美裔店員在雜貨糧食店與一名黑人口角,全因該名黑人用上大量一仙幾毫零錢去買一罐啤酒。店員心裡覺得那是撿拾回來的錢,並投以一句「Go back to your Bronx!」趕走那名顧客。他那句話,卻刺進我的心坎。墨西哥籍的策展人悄悄告訴我,她不時因為口音及國籍問題,而被人看扁。
紐約,正是在這種分裂割據的情況下運作。我不特別喜歡黃碧雲的小說,現在卻好像更明白為何她把〈愛在紐約〉的華人角色,寫得與紐約抽離萬丈。貫穿整篇小說的「血」與「紅」,是合法或非法移民面對生活種種困境與矛盾的意象,亦可以是七、八十年代美國經濟蕭條下社會氣氛的寫照。而性解放後的八十年代,是愛滋病大爆發時期。人們對該疾病的無知,直接轉化成集體恐慌,甚至上綱上線把矛頭直指男同志社群。白先勇在《紐約客》的兩個短篇〈Danny Boy〉及〈Tea for Two〉,回望那段黑暗時期。Tea for Two餐廳因人心惶惶生意凋零而結業,餐廳老闆、伙計與客人一個一個染病倒下。〈Danny Boy〉主角雲哥,被揭發迷戀學生而逃至紐約,卻不幸感染HIV。同志的命運總離不開被放逐與死亡,雲哥卻在仍願意照顧愛滋病患者的教會中,幫忙照顧其他等候死亡的病友,過了他「最充實的十四天」。肉身衰敗,精神昇華。在性別議題到處皆是,異類妖精隨處可見的當下,昔日的歧視與排擠依然冥頑不靈滋長於鬧市裡。過去的歷練與教訓,誰也不該遺忘。
台灣作家郭強生長篇小說《夜行之子》,以911事件世貿雙子塔倒塌為主要背景,但那是他重尋台灣歷史的隱喻,非大美國主義的書寫。我身為亞洲華人,彷彿明白他構思時的思緒。人在紐約,心在他方這不是所謂「鄉」的情懷,鄉愁至今還到底成不成立我十分懷疑。911國家紀念館展示無數支美國國旗,我可沒丁點感悟,畢竟事件背後沒有絕對的正義與邪惡,美國絕不是被欺負的好人。所以,我在駐留期間重做了一張美國國旗,反思顏色與文化身份的意義。人們過去一直著眼於白,也嫌談得太多了,我倒想了解紅與藍。紅,可以是東方的色彩,也可以是亞洲的指向;藍,即是美國本身,我好像還未細看紐約以外,確切反映美國的各種真象。
筆者駐留期間開放工作室,跟藝術家分享
「走在異鄉午夜陌生的街道,I want a hug。」擁抱是種美國社交禮貌,可我在Flux裡感受到的是在異地互相扶持的心情,尤其是跟外來的創作人相擁。雖然我明白台灣創作歌手陳昇於九十年代浪蕩紐約後寫《老嬉皮》時的鄉愁,但我不想「go home」。家,是文化與國族身份的認同概念。在一代一代移民潮與逃亡史,或眼前四海為家到處尋覓機會的遊離狀況下,我們會選擇到哪兒落腳?而在家不成家的當兒,身為仍在香港求存的人,我們可以到哪裡去?
寫在後面:從華文文學思索「紅」的意義,是筆者正進行的繪畫計劃。2019年二月,筆者將在藝術中心實驗畫廊舉行是次駐留的回應個展,並於年中再回到紐約延續創作。該兩項計劃,均由大華銀行全力支持,筆者予以衷心感謝。
註:黃傑瑜:〈創作無時停 關晃〉,《文匯報》,2006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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