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評論、翻譯、編輯,散文集《斷層路徑》已出版。
90尾後,熱愛咖啡和毛絨絨的生物。希望能探索生活至老。
處理行政及推廣工作。香港浸會大學創意及專業寫作系畢業,喜歡動物和逛水族館。養了一隻貓和一缸魚。
不懂寫作但喜歡寫作。
試驗著各種文字組合起來的效果。
喜歡烏龍珍奶。
懷疑有點渴睡,半夢半醒的生存著。
喜歡在每個轉角找喵喵,集圖鑑,擴展新地圖。也正嘗試拼砌出自己。
孔銘隆說老師強調寫文章要重視起筆:「開首一句,便定了全文格局。」不知道銘隆當時在口頭上或心底裏有沒有或明或暗的反駁?但綜觀他由大學時期到教學時期所寫的作品,有「文爭一起」的,但也有「文爭一尾」的;足證這位年輕作者在寫作上既有承繼,亦能變通。「文爭一起」如「幾乎沒有一塊農田是停頓的」(〈梭巡〉)、「三月,校園裏的黃葉似乎總跟不上季節變遷的腳步」(〈緊貼〉),起筆先聲奪人而不嚇人,淺白的字詞間文藝信息密集,大大提高讀者的閱讀動機。至如「文爭一尾」效果也不俗,如「批改作業以後,我喜歡用指尖輕撫字跡背後的凹痕,感受文字深處的輕重」(〈味道〉)、「他們說着鄉音,我不說,我書寫」(〈苦海〉),收筆處耐人尋味,深得「豹尾」三昧。
寫作方法其實就是作者個人經驗之談,個人經驗雖云寶貴但並非四海皆準。近年若公開談論寫作我只強調「交流」——連「分享」都不敢用——你不必反駁我,我也毋用自辯。方法經內化後說到底就是作者的個人寫作習慣。銘隆的寫作習慣就是用筆細緻而不輕易表露情感。用筆細緻能為讀者提供豐富信息,不隨便表露情感就不容易流於濫情或矯情。《幻河凝》中諸作,寫往事親人以至教學問題校園眾生相都極具層次;更難得作者喜怒、判斷不形於色,戒急用忍本領不小。
我以己度人,銘隆的老師說「開首一句,便定了全文格局」,傳授的也許不只是寫作技巧或審美標準,而更可能是一些更深層的教育信息。《禮記》轉引孔子的話:「事君慎始而敬終。」蘇洵〈上文丞相書〉說:「君子慎始而無後憂。」劉蓉〈習慣說〉亦云:「故君子之學貴慎始。」銘隆今已為人師表相信定能明白:文章千古事,學做文章到底就是學做人。老師苦口婆心明示暗示「慎始」的重要,學生心領神會,如此交流既契機亦契理。
「文爭一起」的意思或精神,可以附會詮釋為重視紮實的寫作基本功。安安份份用好一個字配好一個詞造好一個句子,字詞句清楚明白不慕花巧不走偏鋒,日久功夫漸深自能構建名段鴻篇。銘隆能寫詩但散文卻不見胡亂「詩化」的痕跡,散文寫作基本功四平八穩。千里之行始於不急進不取巧,銘隆能「慎始」相信在文學創作路上可以走得很遠很遠。
王良和教授當年在學生的習作上寫下「具天分」,這三個字跟「我愛你」的分量相當,對熱愛寫作的年輕人來說,這又何嘗不是值得重視的開始?名師高弟,鞭影龍文,此後,銘隆的寫作人生開展出很不一樣的格局:陸續創作、發表、出版,甚至積極推廣文學。至於多次獲獎的事實,四篇得獎散文〈字體〉、〈唐金比〉、〈桃花〉、〈飾〉業已收錄在本書之中。不過,讀者不妨繞過這幾篇得獎之作,先用心細讀書中其他文章:你會發現,作者的寫作格局並不囿於冠亞季或優異的標準與窠臼。像千五字小品〈滑牙〉寫教學、教育等種種老問題,若以之參賽相信無論篇幅或主題都難獲評審的青睞,但文章實在寫得好。作者運筆半茹半吐欲言又止,而情感、事件、景物之間喻解相互滲透虛實相生,喻象鮮明:
校舍有很多東西都壞了,有道鐵閘,因生鏽無法上鎖。它就一直待在那處,虛掩着。我問過工友,他們回應道:這裏沒有資源維修。
老實說,三十幾年前我初進教育界之時,這道鐵閘就已經長滿了斑駁的鏽跡。不過,鉸鏈長年失修卻勝在不曾「滑牙」,大風過處動輒咿呀作響。想不到,鏽閘虛掩至今,終於等到另一位有心人注意——孔老師用一個「待」字把「它」暫時活化,算得上為鏽閘做了一趟另類的維修。

《幻河凝》
作者:孔銘隆
出版社:匯智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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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偷走的勁歌》(Power Ballad)是一齣愛情電影的話,那故事大綱就是:一男一女在一個common friend的婚宴上邂逅,在微醺的狀態下二人過了非常歡愉的一夜,翌日起床後甚至依依不捨,雙方都覺得對方是個非常不俗的對象,直至後來其中一人暗結珠胎,他們才清醒過來爭奪:孩子應該歸誰?
《被偷走的勁歌》中的一夜情,是兩個知音人在音樂創作的交流。故事男主角Rick(Paul Rudd飾)是一位曾經有個音樂夢的好聲音中年,歲月已將他逼至只能靠音樂搵兩餐,跟幾個中年組成婚禮唱奏樂團。另一位主角是年輕的Danny(Nick Jonas飾),剛脫離boyband單飛,為了實現在紐約開SHOW的夢想,他需要證明自己具備單飛的能力。在那次「一夜情」中,Rick肯定了這位二十出頭的年輕人擁有音樂才華,唯一欠缺的就是一首能夠為他在樂壇上備受肯定、大受歡迎的歌。而一首好歌並非像傢俬跟足程序就可以裝嵌出來,它需要靈感。
電影涉及了兩個有關音樂的主題探討,第一是音樂靈感。電影裡相當重要的一幕,Danny將自己困在一個寧靜而敞大的大屋中,找來自己的女友相伴,希望把握著那虛無縹緲的靈感,坐著坐著,便哼起了當晚跟Rick一夜情時他唱過的一闕歌,唱得令女友感動流淚,她問他歌中對象是誰,他說就是她,但我們知道他在說謊,因為在一夜情當晚Danny如實告訴了Rick其一生所愛另有其人。但這些對Danny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得知這首歌能感動人,最後決定把它據為己有。
到底Rick是否知道自己正在剽竊Rick的歌呢?電影中給出的表面證據彷彿充分,但Danny並不是一個壞掉的人,一夜情當晚也將心志坦誠相告,那為何最後又會做出這種不義的事呢?Danny很有可能當時正處於一個「既知道又同時不知道自己剽竊」的狀態。在創作期間想到某幾個串連的音階、想起幾句朗朗上口的歌詞,誰能分辨那些到底是屬於自己原創還是埋藏在腦海中很久某首歌的樂章?所謂創作靈感,是否就是將過往記憶經過大腦神秘操作後將之視如己出?
不同人對音樂靈感有不同解讀,有些人會認為是單純的天賦;從心理學會認為是一種情感共鳴、傳遞情緒的衝動;神經學會認為是潛意識的資料庫提取,過去聽過的所有聲音、學過的和弦、讀過的詩句、感受過的節奏,都會儲存在大腦的潛意識中。所謂「靈感來了」,其實就是大腦放鬆時,將看似無關的記憶碎片,隨機串聯成一條從未出現過的旋律或音色。這不是無中生有,而是「舊元素的新組合」。大屋中Danny在女友見證下進行了「靈感來了」的音樂創作,當女友問他創作給誰時,他已隱約覺得那些旋律那些歌詞不屬於自己,但過程又的實實在在是自己一個坐在鋼琴上彈奏出來。直至後來Rick開始找他,他才開始意識到那首歌起始於那晚一夜情的美好記憶,但尷尬的是他已憑這首歌朝著自己夢想邁進,而且只差一步之遙。在坦誠和追求夢想之間擇其一,成為了Danny的人生難題。
直至兩人終於再遇,引伸出電影的另一主題:甚麼才是真音樂?相比「那首歌屬誰」,二人爭執搶奪的其實是「那首歌帶來的成功到底歸誰」,這時Danny狠狠地吐出了一句Rick無法反抗的論點:如果不是有唱片公司宣傳、不同單位部門的配合,簡單來說就是如果沒有唱片公司的產業鏈的話,那首歌不會成為全球熱播的勁歌。這個道理Rick也懂,這麼多年來他其他的作品從未得到過別人認同,就連叫女兒聆聽也會嫌棄、認為在浪費時間。「那首歌帶來的成功不歸於他」,這是Rick接受的現實,但他也同時向Danny說:「儘管如此,你依然偷不走我的歌,因為你以為這是一首情歌,但其實是我寫給女兒的歌,歌曲記載了我在誕下女兒的不安惶恐、想逃避的心情,也記錄了我留下來的勇氣,還有與妻子女兒的平安喜樂。」相比靈感,動機才是創作最原始最核心的靈魂,任誰也無從掠奪初心。
James Gunn的《超人》中,超人自少迷戀一隊名為「The Mighty Crabjoys」的虛構PUNK BAND,但女友即拋出嘲笑目光說這隊BAND太POP訊息太正面,「絕對不是PUNK ROCK囉~」,超人反駁「就算如此我亦義無反顧地沉迷The Mighty Crabjoys,這不是很PUNK ROCK嗎?」《被偷走的勁歌》導演John Carney是愛爾蘭人,拍過《一奏傾情》(Once)及《一切從音樂再開始》(Begin Again),都是以音樂為主題的電影,同樣一往情深;在《被偷走的勁歌》中,Rick也有其最忠實的隊友兼最強後盾Sandy(Peter McDonald飾),都是愛爾蘭人,同樣義無反顧,同樣很PUNK很ROCK。
只要忠於自己創作,將當下所思所想坦誠灌溉在每一個音符每一句歌詞上,之後即便歌曲有過億人LIKE & SHARE,還是只存於自己電腦內的一條TRACK、久不久開給家人朋友「逼」他們聆聽,別人評論是好是壞都不重要,因為播放著是最真心的音樂。看完電影後,我第一時間想找回U2和The Cranberries來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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