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沙成塔,集腋成裘,讓微小者改變世界

Filed under: 字花活動,啟事 — Editor at 6:12 am on Sunday, June 6, 2010

字花籌款計劃

  • 《字花》希望為香港的文學盡一分力──因為我們看到,近年的文學發展是欣欣向榮的,尤其是年輕人,對文學的關注和需求都在增加中。
  • 然而今年藝發局削減了《字花》1/6 資助額,對我們造成了嚴重打擊。
  • 承蒙各方鼓勵,我們決定公開籌款,填補這小小卻又必要的財政缺口。
  • 捐款 500 元以上的人士,將可獲贈《字花》發起人謝曉虹手作的短篇小說《月事》特別版,數量有限,不作公開發售,極有收藏價值。
  • 謝曉虹特別挑選了〈六月.屠殺〉一節作為特別版內容,令這份小小禮物蘊涵更大紀念意義。
  • 有關捐款細節及籌款目標,請另參考「字花籌款計劃」及「捐助《字花》Q&A」。
《月事》特別版《月事》特別版(預想圖)
size: 132 cm x 34 cm
插畫:謝曉虹
設計:wingb.製作顧問:leeman
《月事》特別版
 
這是情感  
  創意的交換
 


有意捐款的朋友可以以下方式進行:

  • 匯款:
    戶口號碼:恆生銀行 773 402839 001
  • 支票:
    抬頭:水煮魚文化製作有限公司
    或 Spicy Fish Cultural Production Limited
  • PayPal 或網上捐款:
    請按此
  • 其他捐款方法,請賜電:2135 7038 陳先生。

以匯款過數、支票形式捐款的朋友,請將入數紙連同個人姓名、聯絡方法,寄至九龍鑽石山大有街2-4號旺景工業大廈13D《字花》編輯部收,讓我們留有紀錄,以誌謝意。捐款500元以上、希望得到謝曉虹《月事》特別版的朋友,請同時提供郵寄地址、聯絡電話。

聯絡及查詢電話:2135 7038 陳先生
或電郵至 zihua2m@fleursdeslettres.com。
 
 

 
 
聚沙成塔,集腋成裘,讓微小者改變世界。
請踴躍捐助《字花》。

這杯雪糕,是永不會溶的!

Filed under: 啟事 — Editor at 12:00 am on Friday, June 4, 2010

齊來聯署支持字花,改變藝發局評審機制

Filed under: 啟事 — Editor at 4:41 pm on Friday, January 15, 2010

致香港藝術發展局的公開信

我們是文學雜誌《字花》。是次以公開信形式致函香港藝術發展局(下稱藝發局),乃因為《字花》在申請第五年的雜誌資助時,在遭受挫折之餘,發現了藝發局在審批時的種種不完善之處。我們相信,這些問題並非個別事件,它是香港文學以至廣義藝術發展之路上的重要問題;藝術發展局的資助來自公帑,必須好好運用,因此有關問題必要向其它藝術及文化工作者以至公眾公開,尋求他們共感與支持,一同監察並尋求改善政府的公共藝術撥款機制,一同改善文學、藝術以至廣義文化的土壤。

《字花》由生於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年輕作者創辦,2006年創刊後一鳴驚人,達到了近二十年來文學雜誌的最高銷量;做了四年毫無頹勢,2009年的19期又賣斷巿,廣告、活動、合作機構的數字都呈上揚之勢,每期收到百餘篇合共10-20萬字的投稿,數字持續上升。檢視過後自覺營運足夠成熟,我們甚至期許並詳細計劃出版月刊,為香港的文學再盡一分力——因為我們看到,近年的文學發展欣欣向榮,大眾尤其是年輕人,對文學的關注和需求都在增加中。

削資是對年輕雜誌的致命打擊

但是,當我們向藝術發展局申請第五年的撥款時,卻迎來令人非常沮喪的結果。首先是《字花》的撥款額大幅被削1/6,令雜誌無法保全唯一的行政人員和唯一的半職編輯,對雜誌的營運造成致命打擊。《字花》開出的稿費、設計費本已非常低微,再減就是變相剝削;根據讀者調查,我們的讀者有很多是月入低於6千的在學學生,難道要將成本轉嫁到他們身上,在這些貧窮而對文字和生活抱有熱誠的人身上開刀?

評審嚴重欠缺透明度

第二,也更是令人沮喪難耐的,是評審的不透明性。藝發局審批文學雜誌,其討論過程不公開,評分也不公開。於是評審的意義變得非常空洞,無論雜誌受不受資助,都無法參照評審意見來作改善。據藝發局文學委員會主席寒山碧稱,《字花》在五份受資助雜誌(另四份即《百家》、《文學評論》、《小說風》及新獲資助的《新潮》)中得分包尾,那大概是《字花》實在有比不上人之處。如果雜誌辦得不好是活該被削資,但在藝發局評審結果的通知信中,並沒有指出《字花》有何不足,反而提到「評審小組認同雜誌的成績,申請團體的運作日趨成熟,值得繼續支持」。審批員如何評分,令我們覺得如墮五里霧中。

《字花》一直認真鑽研藝發局的審批條件:根據藝發局自己公佈的審批準則,雜誌內容(佔50%)包括推動文學發展的能力、具視野與包容度、編校製作水平;發行、銷售及推廣策略(25%)及行政表現(25%)。所以《字花》認真致力於讓雜誌具有先鋒文學、學院研究的視野水平,廣泛包容各種風格與各種藝術範疇的作品及評論,編輯角度力求新穎,校對通宵達旦,舉辦愈來愈多的活動;我們有健全的行政組織,有穩定的廣告數量和定期學校推廣;花很多力氣與發行商及書店溝通,確保文學雜誌在書店中可見,甚至推動書店售賣其它文學雜誌,發行到台灣時也把香港作家帶到台北書展。《字花》很想知道,到底我們有什麼做得不夠好,以致會得分這麼低、被削資助?我們也不禁質疑,審批員 有根據藝發局的準則來評分嗎?

藝發局說結果保密是為了讓審批員有言論自由,其實人所共見,糊名就可解決問題。評審制度欠缺透明度,結果公開時有欠詳實,容易讓被審批者以至公眾感到有不公平存在,也嚴重損害藝術發局、文學委員會在公眾心目中的形象。

與評審員欠缺溝通

面見評審員的過程,也非常令人沮喪。比如,《字花》曾被質疑不是文學雜誌,要我們回答雜誌的「文學性」何在。老實說,我們面對兩岸三地的嚴肅文學作家、著名學者以及年輕讀者,都未曾聽過類似質疑,多是肯定我們對文學的堅持。「文學性」是嚴肅問題,我們受過學院訓練、對此有著堅定看法,樂於討論,但這樣問的 評審員,卻從不提出自己對「文學性」的看法和定義。更重要的是,評審過程只有15分鐘,我們也無從知道評審員真正的看法,不知自己有沒有真正解答他們心中的疑問。

我們欣賞審批員花去時間和心力審批多份雜誌的申請,如果是時間問題致使溝通不足,那麼藝發局應該延長會面時間,確保審批員得到足夠認識。

審批員水平成疑

另外,在多次會面的過程中,我們發現某些審批員對於發行、活動、現行的文學教育情況欠缺認識,作出諸種沒有基礎的質疑。以致評審時我們常花不少時間,去說明現在書店怎樣訂書、學校的文學需求如何、近年兩岸三地的文學獎情況及文化圈的關注何在。許多基本常識都要解釋,令人質疑部分審批員究竟有沒有能力去審批有關文學的各種申請。我們同意藝發局審批員成分應該多樣;但,作為公帑運用的決定者,審批員起碼應該把握到時代的脈博,認識社會情況如教育制度、理解現時兩岸三地文化圈的潮流、知道哪些是受關注或有潛力的作者吧?我們認為藝發局的審批員應有此水平,因此也在藝發局招募審批員時,邀請了三位我們認為具以上能 力的寫作人應徵,結果全數不被採納。此三人均擁有碩士學歷,其中二人後來得了文學雙年獎。

《字花》遭受削資打擊,加上我們多年以來面對藝發局評審的經驗所見,我們認為,年輕一代的聲音、視角、藝術取向,在現行建制中不能好好反映。審批員成分,有必要作出更新。

不要把藝術強行推向巿場

藝發局作為資助藝術發展的政府機構,理應清楚自己的定位。香港地價高昂、生活指數高企,對於藝術發展造成沉重壓力,藝發局乃肩負著扶持在巿場邏輯以外,有價值和有需求的藝術製作。據聞藝發局只會資助一本文學雜誌三年,就會要求其於巿場自立;今年經藝發局行政總裁茹國烈及寒山碧主席等多次表示,並無三年撤資 的硬性規定。然而《字花》近兩年與評審員會面時,仍不時被問到「雜誌何時自立」,今年更有兩位評審員提出此問題。彷彿評審中最重要的就是《字花》能否在巿場自立。然而審批藝術資助撥款,難道不是應該根據藝術水平、雜誌目標及其價值、受眾人數、公帑的回報程度來決定的嗎?

公帑之運用,乃是一項社會投資,它講求回報,不過那些回報不能純看金錢收入,這是公共資源運用與巿場投資邏輯的相異之處。公帑必須用得其所,所以《字花》努力推廣小眾藝術,也從嚴肅的理論及藝術角度探討流行文化及現象,一直在意受眾人數、與社會的互動。我們甚至認同,文學雜誌及藝術團體,應該儘量開拓收入來源,因而每期都有一定數量的廣告。城中有許多可資申請資助的機構,它們多半理解自己的任務就是支持有共同理念、而不容於巿場的服務,所以申請時多半著重項目的價值與意義、受眾人數、運作是否成熟,最多鼓勵你尋求其它收入來源,而不會一味就將你往巿場推。

藝發局亦聲稱鼓勵雜誌開拓收入來源,但今年的審批結果似乎表示,你開拓廣告收入、提升銷量,反而會被強行推向「巿場自立」——彷彿你愈有客觀成績,就愈不須支持你營運。這種荒謬結果甚至違反藝發局本身聲稱的原則。為什麼藝發局要把立志為嚴肅文學藝術耕耘的年輕人,強行推往巿場?難道藝發局資助文學雜誌的長遠目標,就是要推出一本非常巿場化、充滿商業廣告、完全以利益收入和銷量來考慮的雜誌?

以上處境,絕非《字花》一份雜誌、一個團體所面對的個別事件。諷刺藝發局視資助為「藝術綜援」的批評,已存在多年。文學人、藝術工作者,不願被巿場邏輯統治,不是因為我們偷懶,而是因為我們有更高遠的目標,我們願意為這些目標付出時間、心力、收入,置藝術價值於商業邏輯之上。我們希望藝發局,不要再有「自立的迷思」,而著重申請計劃的價值、意義、視野、受眾人數,並向審批員說明這項原則,以讓雙方在評審過程中,都得到足夠的尊重,有共同的起點可作討論。

《字花》相信,亦有不少前人曾經指出過以上的問題,因此《字花》在這封公開信中想指出的,並非是一次個別的不滿削資事件,亦不限於文學委員會內部,而是不同界別的藝術文化工作者都經常面對的問題。毋寧說,每個年代,有自己想法、想堅持自己的藝術目標的人,都會對此不滿。而我們發聲如精衛填海,以圖匡正一切不合理的歪斜。

我們向藝發局提出以下要求:

1. 藝發局增加評審的透明度,依照其自身訂立的準則評分,並以糊名形式公開評分、詳細的評審意見、評審過程紀錄,以供公眾監察,讓申請者作參考及改善。

2. 藝發局應增加評審會面時間的長度,視乎情況,讓申請資助的團體與評審有足夠及良好的溝通。

3. 藝發局必須持續關注及檢討審批員的成分、背景及遴選方法,確保有足夠的審批員能夠把握時代脈博和社會現況,具有廣闊的文化及視野;並確保年輕人的角度、想法、藝術風格在審批員群體中得到足夠反映和足夠理解。

4. 藝發局應尊重申請者的藝術目標及理念,理解,不要將「在巿場自立」的迷思強加於意在創作嚴肅文學及藝術作品、意在提供超越巿場邏輯的文化藝術工作者身上。

5. 藝發局在審批雜誌申請時,應考慮雜誌的長遠發展。

發起人:《字花》編輯
鄧小樺、鄧正健、陳志華、張歷君、郭詩詠、陳子謙、高俊傑、江康泉

聯署人: (排名不分先後)

杜家祁(浸會大學中文系兼職講師)
金佩瑋(公民起動成員)
黃慧貞(中文大學文化及宗教研究系副教授)
李歐梵(中文大學人文學科講座教授)
羅崗(華東師範大學中文系教授)
何翹楚(市民)
黃念欣(中文大學中文系助理教授)
王貽興(作家)
鄭衍偉(台灣劇作家)
趙彥寧(大學教師,台灣)
洪永起(記者)
歐陽應霽(作家)
吳君沛(學生)
黃美蘭
文於天(浸大中文本科)
翁弦尉(作家)
張嘉雯
陳思潔(台灣讀者)
王思涵(台灣學生)
Amanda Tam(書店負責人)
Raymond Chan(在職人士)
王璞(紐約大學在讀博士生)
洪碩鴻(台灣學生)
楊學德(漫畫人)
郭梓祺(中學教師)
劉美兒(作家,書店人)
呂永佳(作家)
陳澤蕾(中文大學文化及宗教研究系導師)
周育龍
吳鑑軒(台灣大學生)
關天林
陳智德(作家)
潘國靈(作家)
Mok Sio Chong(Macao)
林雅芝(出版社宣傳人員)
林瑞濤(電台節目助理)
劉芷韻(詩人)
李智良(作家)
葉芷華(學生)
Bach Lau(浸會大學學生)
周嘉鵬(學生)
梁淑雯(學生)
Cammi Tsoi(在職人士)
吳國鈞(市民)
黎雅姿(學生)
甘欣庭(在職人士)
羅貴祥(浸會大學英文系教授)
彭礪青(詩人)
鄭曦暉(電台節目主持)
王善誌(市民)
洪藹婷(學生)
蕭巧珊(學生)
李浩榮(學生)
潘詩韻(文化工作者)
朱仙依(市民)
鄭政恆(作家)
鄺可怡(中文大學中文系助理教授)
鄒芷茵
李嘉隆
韓潔瑤
朗天(作家)
湯詠淇(學生)
周天派(大馬創作者)
張婷敏(學生)
Amanda Hsu(Researcher)
謝偉雄
John Chan(學生)
黎詠恩(學生)
周玉華(文學愛好者)
何倩彤(藝術工作者)
李向昇
張樂天
楊申意
陳慕柔(讀者)
袁子桓(學生)
利敏(設計工作者)
曹疏影(詩人)
Anthony Siu
林越慧(文字愛好者)
廖偉棠(詩人)
Ida Leung(傳媒工作者)
Karen So(F6 Student)
陳家永
鄒卓明
Kathy Kuk
彭健怡
程展緯 and 張薇(夫妻)
劉國健(設計師/音樂人)
Kathy Luk(公關)
黃茂林(詩人)
KK Kwok
陳紫珊(農人)
華瑋
陳冰冰
黃慧琦(學生)
蔡明俊(學生)
張雋熙(學生)
張志華(平民)
關超然(律師)
黃家玉
周澄(中大學生)
袁智仁(科大社會科學碩士研究生)
龍俊宇(在職人士)
林森(學生哥)
莫璧渝(在職人士,香港)
黃嘉敏(中學中文科老師)
阿p(獨立音樂人)
簡書恒(台灣學生)
李亭漁
梁家文(Graphic Designer)
陳浩勤(學生)
饒嘉宜(學生)
Shion
陳學(學生)
張子軒(學生)
陳李才(研究助理,《字花》讀者,愛寫作的人)
Karen Hon(文字工作者)
是詩(學生)
Alston Wong(市民)
李維怡(藝術工作者)
張曉冬(記者)
Niko Hung(學生)
Kaden Lau(學生)
羅婉禎(讀者)
黃庭婧(學生)
Andy Hung(學生)
廖淑嫺(中學教師)
Kenny Zee(Undergraduate Student)
李亮儀
鄺思穎(記者)
Gigi Wong(市民)
黃洛(學生)
Vanessa Yip(在職人士)
葉蔭聰(嶺南大學文化研究系授課導師)
鄧樂敏(學生)
Wu Cheuk-pan(graphic designer)
徐岱靈(記者)
洪曉嫻(中大學生)
Kow Lau(Designer)
Hamlet Au Yeung(巿民)
陳嘉銘(中大學生報總編輯)
Wong Pui Sze(從事本土創作)
陳潤思
陳學風
何偉恩(廣告公關)
黃嘉琪(學生)
Lau Pen(Editor)
丁珍珍(芝加哥大學博士生)
Ng Sio Leng
梁穎思(學生)
陳雅君
梁永達(中學教師)
廖芷敏(學生)
王秀文(學生)
陳豐銘(理工學生)
黃俊邦(香港獨立媒體編輯)
Tobi
李家敏(理工學生)
莫乃光(市民)
Shek Mei Ting
Kent Siew(Musician/Engineer)
黃衍仁
張彥子(嶺南大學文化研究系一年級生)
蔡芷筠(藝術教育工作者)
智海(漫畫家)
Fong Sin Man Jun(student)
龔偉森
Mandy K
鄭健業(自由藝術工作者)
Bo Leung(design student)
阮傑誠(讀者)
郭詠怡(社工)
John Wu(香港市民)
鄧建華(嶺南大學社會學二年生)
Carmen Lam
葉楓(記者)
蔡昭東(中文科教師)
謝馥盈(無業)
羅裕仁(香港市民)
Anthorea Li
Tammy Lau(半無業青年)
Nelson Tam(網上電台工作者)
Terry Narcissan
Son Lee(市民)
樹熊(碩士學生)
迪光(平平無奇的市民)
鄭佩群(中大學生)
程浩然(青年人雜誌編輯/攝影師)
曹文(香港市民)
Bam’bino Benice(普通市民)
黎健強(普通市民)
Kelvin Leung(student)
區佩芬(傳媒工作者)
陳孜孜(學生)
王可賢(香港市民)
李北蟬(研究生)
陳亮文(香港市民)
鄭紫盈(在職人士,中文系畢業生)
Irene TT Lam(藝術行政人員)
潘宇軒(中大社工系研究助理)
陳亮程
馬鳳欣
徐詠殷
雷浩文
饒雙宜
Gini Wan(在職人士)
曾安芙(嶺南大學文化研究系學生)
司徒楚瑩
Cheung Kwok Wai(Arts Administrator)
顏純鉤(天地圖書總編輯)
鄭依依(記者)
施城威
馮永揚(香港市民)
Luka Wong(文化工作者)
Sin Ka Yue(學生)
劉秀群(藝術行政)
Chan Yuk Fan
古家杰(惜花人)
鄭國政(藝術工作者)
蔡琇莹(市民)
小田 Lai Ka Chun Abraham
黃文儀(研究助理)
沈寶莉(研究生)
Jayne
Malka(市民)
莊耀洸
余振雄(教會傳道)
呂文珊
洪思行
潘敏聰(中學教師)
祝雅妍(編輯)
謝旭雯(字花讀者)
吳國偉(大公神學工作室)
蔡小瀅(香港市民)
Law Wai Yat(學生)
陳敏儀(教育界)
樊善標(中文大學中文系副教授)
林菁怡(愛文字的人)
朱健滔(市民)
Eileen Leung
陳健衡(學生+讀者)
Evans Yu(學生)
方哲翰(學生)
TRE(rapper)
銘予
吳小白
李琬璣(文字愛好者)
Karen Pui
Wong Chun Yu(學生)
張天雅
徐子君(美國讀者)
游靜(嶺南大學文化研究系副教授)
徐海靈
Tsang Hing Ling
盧穎琳(學生)
Lam Tsz Yan(學生)
Kwok Kai Wan(愛《字花》的家庭主婦)
黃海濤(大學教師)
招詠芝(市民)
黃卓謙(學生)
Maschera(在職人士)
邵善怡(學生)
Momo
嚴敬豪(學生)
郭嘉佳(學生)
馬國明(嶺南大學《文化研究@嶺南》總編輯)
鄭穎敏(準騎行者)
葉愛蓮(作家)
王浩安(學生)
Connie Leung
Douglas Lui(student)
鄭匡翹(嶺南大學中文系二年級生)
莊仁傑(作家)
Chapman Cheng(student)
Sarah Fung
嚴尚民
黎彼得
Brian Lam(讀者)
四維出世(電影學人)
Eugenia Cheung
吳澤君(學生)
陳靜雯(讀者)
鄭琛蘊(學生)
潘治嘉(出版社編輯)
簡溢雅
梁文道
Ho Ka Ying(student)
林雅莉(研究生)
許先施(記者)
鍾思明
Becky So
Ginny
Tiffin Shing(比較文學系畢業生)
Yoko(designer + illustrator)
Chak(product designer)
Stepheny Wong
Choi Shuk Ting
Choi Shuk Wah
Pearl Pun(大學生+動畫及漫畫研究者)
區華欣(藝術工作者)
陳芳芳
Bop Chung
彭嘉瑜(學生)
林莊麗(嶺南文化研究系學生)
羅永生(嶺南大學文化研究系副教授)
麥錦儀(社工)
何韻珊
陳暉健(中文大學中文系學生)
郭冠聰(讀者)
Smartie Lee(傳媒工作者/中文大學歷史系畢業生)
Gary Fu(產品設計)
Wong Yu Yu(student)
Wines Chan
黃超華(學生)
Wong Tsz Yan
Franky
Quncy Lau
Chan Kuen
黃子祥(中大中文系學生)
黃皓琳(大學生)
陳小望(中學教師)
Takken Chun(學生)
May Tam
李廣冀(中醫師)
劉婉萍(學生)
Fan Cheuk Hong(student)
Audrey Lily
周貝家(平面設計師)
余靜韻(中學生)
曾詩琦(中學生)
Ho Loy(閑人)
陳焯炘
黃創筠(理大學生)
蕭嘉裕
梁嘉麗
沈眠(書寫者)
危令敦(中文大學中文系助理教授)
祁正(學生)
榴槤(Designer/Illustrator)
吳偉欣(香港中文大學圖書館助理)
陳家樑(學生)
鄭瑞琴(大學講師)
Kim Lam
Kwan Siu Tung(學生)
Amy Ma(student)
Kelly Yu
余敏欽(香港大學歷史系)
史思明
于逸堯
Winson Cheung(學生)
Cheun Man Wah
伍婉文(中化科老師)
Tsui Lai Mei Lammy
Zhang Ka Ip
Lorraine
Bao Li
袁學浩(一個默默耕文的學生)
Cecilia Leung(學生)
Jane Chan
謝曉虹(作家,《字花》發起人之一)
韓麗珠(作家)
袁兆昌(出版人)
馮美華(藝術工作者)
何慶基(藝術工作者)
陳雲(作家)
董啟章(作家)
陳寧(作家)
李照興(作家)
彭麗君(中文大學文化及宗教研究系教授)
戴遠雄(研究生)
周立民
洪磬(社會人類學研究生)
Wong Siu Fung Daniel
楊小柔
麥榮浩(廣州「八十年代劇團」團長、詩人)
胡露茜(中文大學崇基學院神學院兼任講師)
陳士齊(浸會大學宗教及哲學系講師)
雷永錫(協會統籌員)
河西(青年學者)
譚棨禧(巿民)
Helen Tao(學生)
Christine Mok(學生)
Zhen Zou
麥海珊(活動影像/聲音藝術家,香港浸會大學視覺藝術院講師)
邱小香(中學中文教師、圖書館主任)
Jess Lau
Jake Ku(市民)
Kenji Wan
林君諭(學生)
Cherrie Tang(在職人士)
Ken Chort
王嵐(在職人士)
阿三(藝術教育工作者)
Leo Cheng(在職人士)
謝傲霜(作家)
阿寬(圖書館助理)
Tiana 天藍(學生)
張文華(大學生)
Jacqueline Lee(學生)
Kin Ho(學生)
鍾夢婷(學生)
Alehx Lai(在職人士)
Belinda Kwan(文字/文學愛好者, 在職人士)
陳倩玉(學生)
Lam Hiu Ching
熊一豆
宋思進(市民)
陸穎魚(詩人)
司徒薇(香港大學比較文學系助理教授)
Bee Wong(在職人士)
梁頌明
梅悅欣
灰明(學生)
Fianne Lee(香港市民)
林嘉鴻
謝思穎(在職人士)
施國遜(在職人士)
李凱婷(學生)
丸仔(Live Performance Artist and Art Workshop Facilitator)
姚菲菲(內地在港學生)
黃秉怡(在職人士)
張婉雯(寫作人,語文導師,動物權益關注者)
陳芷青(在職人士)
李紹基(文學科教師)
鄭威鵬
Wing Lam(在職人仕)
孫得欽
Denis Lee
楊華慶(藝文界)
Laka Ka
夏明慧
Chelsea Cheung(學生)
LY Kok-wei(teacher)
陳歡(創意書院)
張善怡
張志聰
麥震東(插畫家)
李嘉穎(學生)
Ng Mingho(Student)
俞若玫(作家)
何鳳儀(記者)
湯禎兆(作家)
Martin Ng(學生)
Lui Yim Ka(大學生)
Adrian(文字工作者)
謝健民(Loft Stage)
Christy Lee(學生)
劉婉婷(學生)
黃勺嫚(學生)
Phyllis Wong(Student)
Arko Chan(在職人士)
胡詠樺(學生)
張煒業(學生)
Leslies Au(學生)
Sierra Tse(藝術工作者)
梁葉漢(在職人士)
陳凱儀(學生)
大雄(腦作人)
葉煥鈴(學生)
區惠蓮(出版人)
鄭潔心(學生)
Angela Hui(在職人士)
黃思存(在職人士)
陳麗娟(文字工作者)
Sun Winston (研究員)
曾健德
Siumou Chow(市民)
Angel Lee
李立敏(井言)(學生、讀者)
陳碧珊(學生)
陳婉婷(學生)
Kimmy Ku(學生)
吳煬梓(中學教師)
Winny Nagai
Lau Lo(學生)
Wong Pui Kei(在職人士)
蘇良恩(市民)
Tommy CHAN(Student)
王翠怡
莊國禮(學生)
林卓怡(學生)
Martin(無業遊民)
吳穎湘(市民)
何麗紅(學生)
莫智傑(學生)
Vicky Leong
Chung Pui
紫鵑(台灣)
梁偉詩(香港)
陳浪濤(浸會大學傳理學院講師)
Helen Chu(在職人士)
Koren Chan
張小鳴
Dirty Press
黃凱婷(學生)
Iceberg Ho(學生)
郭天健(中學教師)
劉善童(學生)
卓家祺(市民)
Chiu Chin Ta(學生)
Sherlock Lam(學生)
余江河(碩士學生、教師)
Sukiya Yuen(大學生)
Hawkins Ho(student)
梁傑城(體藝人)
Lam Mei Yi(housewife)
潘曉彤(學生)
王楚翹(學生)
黃天微(書店店員)
莊依琪(學生)
Wong Ki Yan(學生)
胡麗蕊(學生)
馬浩偉(學生)
Jolie Lau
謝子英
Pip Lee Mung Yan
陳婕寧(學生)
君([不被社會重視的] 副學士生)
Lam King Shing(大學生)
茄(學生)
林淼(學生)
黃菁汶(學生)
李憬然(字花讀者)
關詠欣(學生)
譚穎詩(學生)
李偉儀(香港中文大學性別研究課程)
鄭鎮潮
Nathaniel Yuen(Student)
Amon Tse(student)
Kwan Ka Hei(student)
賀卓恆(社工學生)
容景怡(學生)
陸中鈺(學生)
鄭脆絲(讀者)
銘兒王子
鄧淑敏(文化藝術推動者)
鍾璧如(學生)
藍寶石(讀者)
Tamwan(student)
楊靜慧 (學生)
鄧慧怡(學生)
Joyce Lee(學生)
Joey Leung(part-time student)
Tsang Yip Chun
Shek H. S.
黃麗施(學生)
余穎欣(藝術愛好者)
徐泳欣(學生)
Lui Oi Lam(student)
Paul Mak(讀者)
王駿昇(學生)
李嘉雯(美術設計)
Karen Ho(行政人員)
Edric Young
葉英傑(詩人)
羅樂敏(研究生)
杜遜寧(學生)
梁柏堅(編輯)
鄭國石(市民)
黃惠如(學生)
陳芊憓(學生)
何明潼(學生)
Eugenia Law(Chinese major student, aim to publish our own cultural magazine too)
Karena Chan(學生)
白雙全(藝術家)
Rosanne(學生)
Grace Chong(市民)
潘建肇(文字工作者)
陳泓臻(台灣讀者)
Eureka(市民)
阮馨儀(台灣讀者、碩士研究生)
蘇湘
陸加鈺(藝術系學生)
陳澤民(香港特別行政區公民)
Alice Chan(只是一個對香港未來仍然心存希望的小市民)
陳靜雯(學生)
fayyu(設計工作者)
張穎恒(同是天涯淪落人)
陳煒(普通市民)
安東尼(市民)
花苑(藝術工作者)
黃笑瑜(學生)
潘茵婷
Fiona Tsoi(學生)
Karen cheung(學生)
Ava Yu(學生)
Lungkit Yu(student)
Kila Cheung(designer)
蕭曉華(文字工作者)
陳綺雯(學生)
Pat Lo
Gigi Ip
鄭亘良(市民)
Enzo Cheng
Hilda Chan(art administrator)
梁偉洛(作家)
Chan Tsz Ki(student)
Ng Lai Cheng(澳門人)
Harry Leung(student)
陳顯俊(中文教師)
Asther Lam(student)
Vistacang Ho(在職人士)
Victor Chow(讀者)
Joyce Yim(中學生)
Mabel Wong(student)
Sibyl Chan(學生)
Rene Kwan(學生)
余育奇(學生)
Hung Wai Yee(magazine editor)
陳銘匡(講師)
Gladys Lam(student)
吳漢曦(市民)
趙欣珮(中學教師)
曾頌雯(學生)
夏原(居住在澳門的字花讀者)
洛謀(詩人)
心雪
許夢芸(學生)
白皚瑩(市民)
陳雅屏(市民)
黃瀞嬅(學生)
梁振嶽(學生)
黃英琦(香港當代文化中心總監)
Coie Li(學生)
李潔茵(市民)
Jo Lee(字花讀者)
梁耀成
鄧淖凝
梁俊希(讀者)
鍾世安(學生)
葉佳(讀者)
Benny Au(graphic designer)
John Chan(學生)
靳民知(讀者)
李安欣(學生)
莫韻兒(學生)
Chun Young
李雨夢(學生)
Cleo Chen(讀者)
Miki(學生)
黃愛倫(市民)
陳珮欣(讀者)
黃志敏(學生)
廖本勤(文化研究畢業生)
Alan To(巿民)
劉家吉(上班族)
謝海勤(學生)
林倩如(學生)
Mboii Cheung(普通市民)
馮思敏(學生)
Iris Chan
Mai(設計師/文學愛好者)
庾嘉慧(視覺藝術系學生)
Cheng Ka Yan(student)
陳瑩瑩(中文大學宗教研究系三年級學生)
Nadia Chung
Katy(from Australia)
Louis Tsao
Lee Miu Yui(student)
容樂其(香港公民)
陳銳敏(學生,在職人士)
林藹雲(獨立媒體編輯)
何俊傑(只有中五文學水平的人)
廖信茵(讀者)
黃媛華(傳媒工作者)
潘藹婷(藝術行政)
李芷諾
GTO Tang(動漫畫研究者)
Wong Ka Son
蔡卓陽
Hung Chi Yan
Lau Yui Sam
璇筠(詩人)
唐睿(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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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花》被藝發局削資10萬元

Filed under: 啟事 — Editor at 1:13 am on Tuesday, January 12, 2010

來年《字花》將被藝發局削資10萬元!本來如果雜誌辦得不好,被削資無可厚非,但在今次藝發局評審結果的通知信中,並沒有指出《字花》有何不足之處,反而提到「評審小組認同雜誌的成績,申請團體的運作日趨成熟,值得繼續支持」,而《字花》去年辦了十一場活動,每期收到過百篇投稿,某些稿件甚至被要求在內地相關雜誌轉載,保持逾千本銷量,並發行到台灣,以此成績仍被削資,根據《明報》報道,評審評分更在獲資助文學雜誌中排名包尾(按:藝發局文學組主席與字花編輯會面時澄清《字花》所得排名為第四,即尾二),實在令人費解,也讓每期為雜誌付出心力的編輯們沮喪萬分。編輯們將藉著削資一事,爭取一個更具透明度的藝發局評審機制。希望各位繼續支持《字花》。
:

如何公平對待一份文學雜誌?
《字花》削資引起準則爭議
(2010年1月11日《明報》世紀版)

香港藝術發展局對藝文雜誌刊物的資助再次引起異議。

早前藝發局公布新一年的文學雜誌資助計劃,踏入第五年的文學雜誌《字花》被削資10萬元,只獲得歷來第二低的撥款50萬元,而局方投放於資助共5本文學雜誌的款額亦較去年減少45萬多元;不過,藝發局文學組委員會主席寒山碧指整體文學組別的撥款並無減少,只是新的資源調配所致。

然而如何調度款項的決定權在於藝發局,再下細分至每本雜誌所得款額,亦由評審員評分排序而分配,受資助雜誌難以得知決定分數高下的準則,追問多年未得的評分方案;而藝發局則認為制度多年「行之有效」,但表示願聽取改善的意見,或將諮詢評審員公布評分細則。

「申請撥款,本是希望在巿場之外,做有意義的事」,《字花》編輯鄧小樺稱,每期穩定售出約1100本的《字花》,今年本申請撥款100多萬元以從雙月刊轉至月刊,讓公帑涵蓋更多作者與讀者,有更佳回報。

然而資助計劃公布,11份申請刊物中,只有五份獲批撥款,《字花》被削資外,另一本辦了三年的《城巿文藝》亦停止資助。

如問輪街症者幾時可轉看私家

鄧小樺不滿藝發局似未認真考慮《字花》的申請,以致在包括每份申請刊物與評審員的十五分鐘面談內,無法跟評審員仔細溝通雜誌理念。「評審委員不去考慮雜誌的長遠目標和發展,開口便問我們何時在巿埸中自立,」她批評部分評審員似不明瞭自己審批撥款的角色,只求將申請者推進巿場邏輯之內,「像另一位編輯郭詩詠的比喻:問輪候公共醫療街症者幾時可轉看私家醫院」,「簡直把撥款當成藝術綜援一樣」,鄧小樺說。

「明白文學運作的人都會知道,要推動文學,編雜誌之餘,亦必須做雜誌以外的事,」《字花》曾遞交量化的數據讓評審參考,例如廣告數字從首年3.2個至今的 6.3個、每年傳媒訪問100至150篇及數十次文學活動等等,但並非所有評審都認真檢討《字花》的申請書,從而向編輯提出相關提問,或解釋撥款準則,感覺「屈機」:「我們申請多項計劃的撥款,以進入學校辦多媒體詩歌表演,有評審竟指我們是強迫學生;另,四年來我們處理過22萬總字數的投稿(字花更正:單是第22期一期植字的投稿總字數已有22萬!),大多是互不認識的作者,只在電郵上溝通編輯事宜,卻仍被批是『喂威圍』的同人雜誌。」

但藝發局藝術支援總監韋志菲表示,每次都將所有申請刊物的詳盡資料交予評審員參考,而寒山碧亦謂評審員「有專業能力了解文學界現況,做過大量工夫研究申請資料」,申請者要「相信」評審員獨立的評分。

目前,文學雜誌撥款的評分程序為先在所有審批員甄汰出有利益衝突者,以抽籤形式選出包括主席在內的七名評審員,由每名評審員在雜誌內容(佔50%)包括推動文學發展的能力、具視野與包容度、編校製作水平;發行、銷售及推廣策略(25%)及行政表現(25%)三方面,每人獨立評分,並摘去最高及最低兩者的分數,餘者取其平均值,為雜誌打分,然後按每本刊物所得分數高下排序,決定撥款。

寒山碧指由於今年文學組部分款項轉至新增的翻譯計劃資助,雜誌資助款額減少,而《字花》所得排名為第五位,《城巿文藝》第六,故《字花》無法得到申請的100多萬款額,《城巿文藝》則跌出受資助行列。

「運作日趨成熟,值得繼續支持」

但縱使評審機制存在,由於結果採取「保密及集體負責」制,以保障評審員於會議上的言論自由,會議討論內容並不公開,評審準則亦不清晰,例如《字花》在是次評審結果的通知信函中,只得到一句「運作日趨成熟,值得繼續支持」的簡單評議,無法知道藝發局對雜誌的具體欣賞或不滿為可。

「評審員曾問,我們有無經學術機構評審,但這是一直並未要求我們做的,難道我們沒做便算我們錯嗎?」鄧小樺不滿說,並表示要求將撰寫公開信予文學界聯署,要求公開評審會議紀錄,評審員可匿名處理,但討論細則應予公開,亦規範評審員作負責任的言論。「正如郭詩詠所言,起碼要有marking scheme(計分標準)吧?」

不過藝發局對此意見有所保留,「待遇低、而需閱讀的材料繁多,如今要招募評審員已不容易,若要公開他們的言論,恐怕更少人願意擔任。」韋志菲稱就申請者的個別要求,藝發局可提供進一步的評議資料予以參考。藝發局主席馬逢國則表示,雖然評審制度多年來行之有效,但藝發局歡迎意見,或可考慮再向審批員作問卷調查,了解他們是否願意作某程度公開會議紀錄。

藝發局評審機制有欠透明,坊間已非第一日論及。這次《字花》的推動,會否真的揭開簾幕的一角?

郭詩詠:難自立 廣告費「互助」價

藝發局一直稱資助機制向來有效,韋志菲並援引「一年資助」計劃亦有「十多年持續得到資助的藝團」,來說明如今制度關注藝團的延續性。不過,《字花》表示是次削資,將影響雜誌的出版運作,不但上任一年的鄧正健半職編輯位置無法保留,自第二年已加入的陳東禹的行政職位,亦將受影響。

《字花》如今為藝發局資助刊物中銷售最好的文學雜誌,寒山碧亦認為「最有潛力自立」,然而曾擔任行政工作的編輯郭詩詠表示,文學雜誌不可能在香港的巿場,單靠廣告與銷售自足。

「《字花》每期若售出1200本,印量受文學巿場之小限制,不可能吸引商業廣告;我們得到的文化團體廣告,亦本覑互助的精神,是不會收取貴價廣告費的;另一方面,申請活動如寫作班的資助,都以實報實銷的方式,直接支付導師,並不能換算成製作雜誌的資金輸送過去的。」

而在香港私人基金較少贊助文藝項目的香港,若《字花》失去藝發局資助,每期大約需要以100元售出,才可支持每期包括稿費、印刷費及如寄書行政費用等約8至9萬元的成本,遠遠超過如今售價29元。

馬家輝:《字花》最本土的聲音 寫本土經驗

《字花》四年,雖然,今年藝發局對雜誌的評議,只有簡單一句官方評說,但民間對《字花》則早有肯定。文化人馬家輝欣賞《字花》「以最本土的聲音寫最切實的本土經驗」,並舉《字花》第一期的主題「買」為例,「這是之前的文學雜誌不會定的題目,過去的文學雜誌總是以中國文學為坐標、書寫中國情懷,因為它們都是南來文人或南來文人第二代當主編的,只有《字花》是第一本光明正大、義不容辭、義無反顧地書寫香港人成長最切身的經驗——Shopping,香港人每天都會做的事。」

馬家輝指如此肯定《字花》是其來有自的。他引述也斯在七十年代開始寫作專欄的原因,「是因為他每天閱報,覺得當時的專欄都很奇怪,作家明明身住北角,卻總懷念上海霞飛路上某一餐廳的咖啡,為什麼不能寫身邊的事?而《字花》正正作了這樣的嘗試,但在雜誌愈來愈成熟時,卻得不到鼓勵,資助不加反減,獲加資助的反是過去中國情懷的文學雜誌,是否因為中國元素這更能討好包括小組主席和許多『非香港出生/成長』的評審及撥款委員?」

[文/鄭依依 編輯/黃靜]

第二十期.coffee and cigarettes

Filed under: 出版,啟事 — Editor at 12:07 am on Monday, July 13, 2009

特集coffee and cigarettes
黃燦然.何國良.智海.周思中

交換城巿:電視

終於等到李維怡

植字.顏峻

程展緯 搞定藝術館
成英姝 不在場,或一棵樹云云

喧囂與躁動
彭麗君談《小團圓》
沈雙談《後殖民食物與愛情》

四方月亮:厄普代克

[ 完整目錄 ]
 

請保留購買單據(影印本有效),寄往本刊編輯室,即可獲

  • 葛亮《朱雀》(麥田新書);
  • kubrick 書展新書(p.5 廣告八部作品)任一;
  • 書展門票(須附門票首選及次選日期次序、回郵地址;每人最多限取四張

請註明索取項目,以上各項均數量有限,送完即止。

 

更正啟事

第二十期「李維怡專輯」第85頁遺漏了「攝影:謝柏齊」;第86頁遺漏了「書籍封面設計:花苑」,謹向以上兩位及各位讀者致歉。

籌款──請捐助出版《6420》專輯

Filed under: 啟事 — Editor at 1:33 pm on Sunday, April 5, 2009

朋友們:

距離一九八九年,已過去了二十年,但其實也沒有過去。
至今,我們仍說不上一聲「逝者已矣」。
因為至今,
我們仍不可以在中國大陸公開拜祭和向死者致敬,
死者親屬仍只可默默地私下悼念;
因為至今,
當年那些要求社會改革、要求民主人權的吶喊聲
依然響亮如昨;
因為至今,
傷口仍然鮮活,心,仍一樣的痛。

今年,
噪音合作社發起出版一張名為《6420》的音樂結集,
輯錄一些朋友所寫的關於六四的歌曲,
為了向那些曾經斑爛的生命致敬,
為了大家心裡仍然燃燒著的火,
為了在抗爭路途上和大家一起勉勵,讓志氣繼續高昂。

感謝文學雜誌《字花》編輯的支持,
CD將會隨《字花》五月號免費附送,
另會送給天安門母親運動使用,
並在六四維園燭光集會中或送或賣以籌補製作費。

我們預計需要港幣二萬元製作費,
希望大家如果經濟許可,解囊捐助,
我們定送上CD,以誌大家同心促成CD所帶來的感動。

如欲捐款,請聯絡:
噪音合作社:Billy
(電話:92704471,電郵:mininoise@yahoo.com.hk)

噪音合作社

第十八期.愛到死

Filed under: 出版,啟事 — Editor at 6:13 am on Tuesday, March 10, 2009

特集愛到死
李智良.鄧正健.鄧小樺.firenze

怪人就是我朋友

鄭衍偉得獎劇作外一章:大家一起寫訃文
健吾:如果有一件事是重要的
董啟章:文學是所有人的事

送:賴聲川《水中之書》門票
江康泉爆可愛企鵝 folder
[ 完整目錄 ]

更正啟事

第十七期第25頁〈生活即書,人生即書〉提及爾雅出版社,感謝讀者來信指正,爾雅出版社應為隱地先生開設,而不是文中提到的詩人瘂弦。編輯一時疏忽了,為此謹向各位讀者致歉。

《字花》對淫褻及不雅物品審裁條例諮詢之意見書

Filed under: 啟事 — Editor at 2:38 am on Saturday, January 31, 2009

文學雜誌《字花》對淫褻及不雅物品審裁條例諮詢之意見書

概述

字花曾為淫褻及不雅物品審裁條例諮詢(下稱淫審諮詢)事宜,而與許多不同年齡層之作家及文化藝術工作者進行討論,發現所回收的大部分意見都是崇尚資訊流通、儘量減少以色情為名的制裁、保持社會氣氛開放為主。這些文化工作者與作家未必能很詳細地針對條例細節進行評論,但普遍都能援引外國例子、歷史事實去指出香港社會愈來愈保守,不但不利於文化藝術發展,對一個商業城巿來說也不理想。文化藝術工作者普遍對僵化的審裁(如只看有否露點)持不信任態度,也對現時家長管制氣氛感到不滿,認為香港社會有時反應過敏得超乎常識。許多有子女的作家指出應讓子女自由接觸資訊,然後由家長教導子女如何分好壞,他們認為教導子女的成功不在於限制資訊,而在於選到了好的資訊——他們口中的「好資訊」是指較有反省意識及藝術距離的經典文學小說或藝術作品。

作為一本文學雜誌,《字花》為淫審諮詢製作了專輯「淫審你慢慢來」,刊於第十七期。輯中所包含的態度包括:

  1. 請信任年輕人,反對動輒使用「荼毒」等字眼;
  2. 接觸色情不等於就會變成色情狂,社會上的反應過敏不宜照單全收,而崇尚自由的人士近年的聲音被邊緣化,其實政府不應忽視這些沉默的大多數;
  3. 充斥巿面的八卦雜誌既教人以淫穢眼光看人事,復鼓吹站在道德高地的偷窺行為,偽善得令人討厭,這種層次才可稱為「教壞人」;
  4. 在香港,當性被嚴肅認真地探索、討論(例如以藝術為媒介),反而無人理會,所謂性教育應重視內容的層次深入,而不是淺顯的避孕方法;
  5. 需要性教育的不止是青少年,也包括家長;對家長的性資訊教育不止是教導如何防範與過濾,也包括開拓他們的認知和理解。對於未經認識而對互聯網存在恐懼的家長,應找開明及對性有深度認識、態度包容的藝術工作者和學者,以解無知與恐懼;
  6. 反對監管型社會,新聞自由、資訊自由、創作自由應在任何時候都得以保障,此乃香港成功之基石,亦是社會共識。

詳細意見

下面為《字花》對於淫審諮詢文件的詳細意見。

引言部分:

樂見諮詢文件首段便提出人權法作為諮詢的楔子,人權應被視為先決原則:諮詢與修訂乃是為保障包括言論、表達、創作和資訊自由,以及保障小數社群的權利。我們應該把這些價值視為淫審制度的前提,確保制度不會影響市民的權利。

大眾對於淫審諮詢的關注,乃是以淫審處在近兩年大量令公眾嘩然的例子為背景的,包括淫審處行政和司法角色混淆、委員代表性不足及投訴機制被濫用而造成的錯誤檢控,等等。諮詢文件中故意忽略這些背景、而把諮詢說成是打擊淫褻不雅資訊的說法,是為了替自己文過飾非、轉移視線,而明顯把巿民大眾導向了更「支持審查」的方向。

1.  定義:

我們歡迎一個更清淅的「淫褻」及「不雅」定義,但在這之前,需要參考各個國家例子,詳列各國的情況,以及這些地方的案例為定義所劃定的界限。

必須強調,因為條例目的在於管制資訊流通, 而一件物品一旦被定義為「淫褻」,就被禁止任何形式的傳播;故此「淫褻」是指「不容於世」,此項判決需要下得非常小心、甚至儘量避免作此判決,才能對得起香港作為世界第一貿易自由城巿的名聲。「淫褻」尤其不應覆蓋一般成人或性少數社群的性行為。

此外,在評定物品是否淫褻或不雅時,須考慮該物品是否有利於科學、文學、藝術、學術或其他大眾關注的事項,乃人權的保障基礎,我們強烈要求這應納入法定指引。

2.  審裁機制

a.  審裁機構

由於淫審員是由公眾人士自行申請,許多文化藝術界人士質疑淫審員易被道德危機感過強之人士壟斷,對淫審員的代表性及專業水平持不信任態度。香港社會近年趨於兩極化,就算加大淫審員的數量,亦不見得可以代表香港這麼多元化的社會。

高等法院就中大學生報和明報的司法覆核中已指出,淫審處在處理物品評級時極為粗疏,這是由於它的行政與司法職能混淆所致,故此我們建議把物品審裁的行政職能與司法職能分開,自動送審的交還影視處處理,處方可以就物品的性質給予行政建議 (administrative suggestion),這建議不應有任何司法效力。涉及司法的,則交還正式的法庭處理。因為淫審涉及刑責,審訊理應公開透明,與物品相關的個人應有權利提證或傳召專家證人,淫審庭應設有陪審員,以增強客觀性。

b.  呈交物品

我們認為應維持出版者於出版前自願呈交物品行政評級。每一個制度,應確保市民有均等的參與機會,所以我們反對讓一些功能團體享有額外的呈交送審權,現有制度下,每一個市民都有投訴權,我們只需加強行政部份分辨能力,防止濫用投訴機制便可。

c.  強制檢控前進行評級

在現有淫審制度下,要保障基本人權,避免如鍾亦天被錯誤檢控的例子,執法部門必須在檢控前,先評級。若淫審制度有變,司法與行政分開後,則再作討論。我們強調,警方不應主動介入審裁工作

3.  物品評級機制

反對 IIa IIb 的細分,對於出版界來說,這措施非常擾民,亦為淫審帶來更大的灰色地帶,因為要區別15與18歲的特性,比非成人與成人更難分辨,更易出錯。

由於第三類物品是完全禁止發布, 應縮減這類物品的覆蓋面至不容於世的事物, 如單方面的虐待與殘害生命的行徑,而其他一般成人和性少數社群的性行為,不應視為淫褻。

建議考慮取消評級制,由有陪審員的法院(淫審庭)處理。

4.  新媒體

a.  規管模式

諮詢文件既以人權為前提,便絕不應設事前審查(大規模的過濾)的機制,而可以透過制定指引和事後檢控,要求業界自律。

一直以來,香港都有阻截欺詐網站的封鎖,這種方法行之有效。香港的網上媒體,一直很自律,成人討論有警告字眼,亦設有內容管理員。我們要求維持這種自律的管理模式,反對任何強制性把網站分類與過濾操施。我們要強調,網絡共管, 應有多方參與,包括 ISP、OSP、消費者等代表。若政府要以高壓管治取代網絡自律的模式,只會使香港喪失發展互聯網的優勢,更會迫使很多 OSP 移離香港。而以高壓監管,只會令使用者發明更多的破解方法、更多的嘲笑語言,中國內地的GRF可為一例。

若消費者不願看到色情資訊,應於家中桌上電腦裝置過濾軟件,而政府可以提供一個免費下載與更新軟件的平台,消費者可以自己輸入過濾的設定。

b.  公眾定義

點對點的交流應視為私人領域,任何的監管將侵犯市民的私穩。當然,在新媒體的年代,點對點的傳送較網站出版更具影響力,這正正說明,要維持社會的道德倫理,應由個人的品德、修養做起,提倡美善與包容;查禁的做法只會適得其反。

5.  執法工作

a.  分工

因為淫審條例在於控制物品的流通,影視處應為條例的主要執行機構,不論在巡察或互聯網個案處理上,只有在影視處需要協助時才邀請警方介入;至於海關, 由於涉及口岸堵截工作,在這方面應有主動權。

b.  模式

影視處應以投訴為基礎的執法模式,監察出版品。同時要訓練審裁處執法人員在美學、人權等領域的修養和知識,防止投訴機制被濫用。

c.  執法的先後次序

應先針對發行量廣的刊物,對小眾分享的刊物持較寬容的態度。

6.  刑罰

反對加重刑罰。目前的條例是針對商業性、大規模的違規發放活動,所以刑罰是針對商業或集團組織。然而,隨著互聯網的普及,越來越多針對個人的檢控活動,警方的高調執法令人擔心。近來數次高調執法的對象,是針對年輕的個人,與法例原有目的不符。互聯網強調分享,以分享的心態於討論區貼圖,並非牟取利益;只因不慎或一時缺乏辨析力,而踰越某些界線,這些行為,大概與街上扔垃圾的性質差不多,卻面對足以影響一生的刑罰(加之網民平均年齡較輕),並不公平。所以我們認為絕不應再增加刑罰,並要加入流通量、目的等量刑因素。

7.  宣傳及公眾教育

展開公眾教育、教育家長及青少年是必須的;但教育不等於「滅絕不良資訊」,而是主動去建立青少年的辨析力和抵抗力,建立整全的性觀念。我們認為必須開拓青少年對自己身體和性的認知,培養開放與包容的態度,進入道德倫理和美學修養的層次。教育必須以資訊流通為前提,如果動輒訴諸禁制與懲治,連討論和教育的空間都會被縮減。香港社會近年極多要求禁制的聲音及禁制行為,社會上對於性的討論卻愈來愈少,這狀況極不健康。

教育的範圍應包括:

身體美學:學校應讓學生多接觸一些與身體相關的藝術作品,使學生不會以身體的性徵作為褻笑的對像,而學會欣賞人身體的美態。讓學生懂得從表達手法去理解不同色情資訊的目的和效果,而不是純粹著眼器官、以暴露程度去判斷。

性教育:應以開放的態度討論性,包括性關係中的互相尊重和歡愉。

公民權利與責任:讓青年了解自己享有自論表達自由,但亦要尊重別人/小數的權利和自由。

道德倫理:應以開放的態度討論具爭議性的議題,讓青年慢慢建立自己的道德觀。

目前代表「家長」的聲音經常被一些保守和喜歡渲染道德危機的團體壟斷,其實社會上主張不須過分監管的家長比比皆是,政府不應漠視這些沉默的大多數,而由少數保守團體操縱民粹傳媒而製造道德恐慌。其實從較長遠的歷史眼光看,香港近年社會引起哄動和保守團體抨擊的性話題,均屬炒作,脫離國際社會的標準、亦背離歷史發展的方向。如果不從根本著手處理,任由道德恐慌一再炒作,將動搖香港的繁榮基礎(自由與資訊流通)、政府的管治基礎、香港的國際聲譽、並進一步削弱香港的創意工業與文化水平。

因此,我們認為,公眾教育應該包括對家長的教育,讓他們一、熟習互聯網文化;二、理解平等的溝通(而非單方面禁制)才是親子關係的重點;三、認知關鍵在於對各種資訊的辨析力及抵抗力,而非一廂情願地要讓子女生活在「無菌」的潔淨世界中。而在教育時,應主動向家長提供優質的性討論材料,包括經典文學、藝術作品及電影、中外色情文化發展史料、外國及台灣有關的教育材料,讓他們有更多的方法學(methodology)及詞彙(vocabulary)去處理性問題,以知識服子女,而不是只向他們提供方便的禁制方法。這樣才能從根本去幫助未成年人士建立健康的性觀念。

第十五期.更正啟事

Filed under: 啟事 — Editor at 10:00 pm on Monday, September 22, 2008

親愛的讀者:

由於校對工程未盡完善,最新一期《字花》出現錯漏,編輯深感抱歉。

敬請讀者留意 第15期《字花》第79頁 羅貴祥〈兒戲有何不可〉文中第四段「或許班傑明寫過的一篇關於兒童劇場的文章」之後,缺了一項註釋,現補缺如下:

Program for a Proletarian Children’s Theater, 載 Walter Benjamin; Selected Writings, Volume 2, 1927-1934, trans. Rodney Livingstone and Others ( Cambridge: 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9 ), 201-206.
 

為此謹向作者道歉,並向各位讀者致歉。

《字花》編輯室

第十三期.更正及道歉啟事

Filed under: 啟事 — Editor at 2:46 pm on Thursday, May 15, 2008

親愛的讀者:

由於校對工程未盡完善,最新一期《字花》出現錯漏,編輯深感抱歉。更正如下。

校勘一

第5頁《瞄》徵文廣告:
收件的電子郵箱應為muse@musemag.hk

校勘二

目錄及第22頁:
〈給Y〉作者應為「洪磬」。

為此謹向各位致歉。

《字花》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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